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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04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根据牛俊伟女士的个人履历,在对其的专业能力、任职
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我们认为牛俊伟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
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于风政、杨大贺、田联房

                                                         2019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