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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7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客观、独立
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持续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
供担保,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公司《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如实
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于风政、杨大贺、田联房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