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科技:国都证券关于汇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6-29
关于汇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
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汇金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34 号”《关于核准珠海汇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6]807 号)核准,汇金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1,4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6.11 元,扣除应承担的发行费用 3,257.3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3,296.61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到
位 , 业 经 瑞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 并 出 具 了瑞 华 验 字
[2016]40040014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汇金科技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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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汇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汇金科技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严
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汇金科技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本保荐机构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营业部及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4 月 26 日,汇金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议案》,同
意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的存储银行变
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科技园区支行”。2020 年 6 月 3 日,汇金
科技将原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的剩余募集资金(包括
全部利息和理财收益)11,639,542.60 元,划转至上市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珠海高新科技园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珠海分行募集资金账户。根据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与保荐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1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汇金科技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内容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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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全辖网点印章均由该分行统一管理。该分行是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珠海高新科技园区支行的上级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园区支行为经办机构,没有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权限,故相关协议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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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汇金科技募集资金账户存放情况列示如下:
账户余额
开户行 账号 对应募投项目
(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自助设备内控管理解决方案升
645768034234 744.39
珠海吉大支行 级改造项目
银行现金实物流转内控管理解决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案升级改造项目、银行印章管理解
641868033836 2,090.95
珠海分行营业部 决方案建设项目和物流内控管理解
决方案建设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7973094905 0.7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珠海高新科技园区支行
合 计 2,836.05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情况
2017 年 4 月 1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延期完成的议案》,
由于置换项目用地,上市公司全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同意将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7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延期完成的
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物流内控管理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该项目募
集资金投资余额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银行印章管理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的资金投入;同时对“银行自助设备内控管理解决方案升级改造项目”、“银行现
金实物流转内控管理解决方案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银行印章
管理解决方案建设项目”中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等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4 月
30 日延长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2019 年 1 月 14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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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0 月 10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项目用地
发生过变更,地质条件变化、沿海地区天气及用地政策等原因影响,同意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11 月 30 日延长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
2020 年 4 月 26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导致项目进度不达预期,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0 年 4 月 30 日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由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3,296.61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 2,619.07
减:募投项目累计投入使用金额 33,079.63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节余金额 2,836.05
(二)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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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专户节余金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专户账号 投资进度 (含理财收益
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及利息收入)
银行自助设备内控管
中国银行珠海吉大支
理解决方案升级改造 14,547.65 14,838.11 102.00% 744.39
行:645768034234
项目
银行现金实物流转内
控管理解决方案升级 7,132.16 6,628.06 92.93%
改造项目 2,090.95
中国银行珠海分行:
银行印章管理解决方
641868033836 6,631.31 6,136.37 92.54%
案建设项目
物流内控管理解决方
95.86 95.86 100.00% —
案建设项目(已终止)
中国银行珠海高新科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技园区支行: 4,889.63 5,381.23 110.05% 0.71
637973094905
合计 33,296.61 33,079.63 — 2,836.05
注:节余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五、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上市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秉承节
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不断加强项目的预算和流程管理,优化项
目设计建设方案,合理降低了成本和费用。目前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毕,部分建
设尾款和质保金的支付周期较长,尚未进入结算环节。另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上市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资金闲置期间产生
了理财收益。前述因素导致公司募集资金出现节余。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本着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汇金科技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考虑利息因素,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
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金额为准。本次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建设尾款和质保金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上市公司与保荐机
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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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合理、合规,补流资金主要用于汇金科技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最
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符合汇金科技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汇金
科技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6 月 28 日,汇金科技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汇金科技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毕,满足结项条
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鉴于汇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将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
余额为准)。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合理、合规,有利于最大程度
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符合汇金科技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汇金科技经
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汇金科技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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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汇金科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汇金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汇金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对汇金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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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邵 青 周昊天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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