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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0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仔细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后,本着实事求是、勤勉尽
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英海先生、杨国梅女士的个人
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况。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
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的能力。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董事会提名黄英海先生、杨国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于风政、杨大贺、田联房

                                                 2022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