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28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
和审核了相关材料,根据《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的相关
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中山乐心电子有限公司分别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上述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上述被担保
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公司本次担
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述子公司生产及经营活动的
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余国铮 邹晓冬
黄洪燕
二 0 一七年 十 月 二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