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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心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13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
和审核了相关材料,根据《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的相关
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资金需要,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
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和建设进度,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余国铮                                   邹晓冬




               黄洪燕




                                                 二 0 一七年 十一 月 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