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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心医疗: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8-03-3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植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
                                             大厦
                                             厦九层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东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
                                             大厦
                                             厦九层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 不

限 于 防 止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源 的 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

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不适用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2 月 25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

                                                   高持股方面相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 司 内 部 制 度 的 建 立 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 他 业 务 类 别 重 要 事 项
(包括 对外 投资 、风 险 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介机构 配合 保荐 工作 的 情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稳定股价的预案                                                     是           不适用

3、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说明                是           不适用
4、关于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未履行承诺相关事宜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 植                     何 东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