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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心医疗: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邹晓冬)2019-04-13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邹晓冬)

    本人作为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
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
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
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
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内控、战略等工作提出了意见
和建议。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
积极的作用。
    公司 2018 年度共召开 7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大会,4 次临时股东会。本
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7 次,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0 次,出席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
                次数    会议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7          4            3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次,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列席会议 0
次。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
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
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
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如下:
    1、2018 年 03 月 16 日,独立董事对 《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发表明确同意的事前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2018 年 0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审议<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资产核
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审议<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0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4、2018 年 0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的议案》、《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5、2018 年 0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
    7、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18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多次到公司总部及子公司现场进行考察,积
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核
实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与公司监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
员交流沟通,查阅相关资料,进一步了解公司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
并与其他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进行讨论,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发表意
见。2018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重点关注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应收账款的变化、管理情
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情况、2018 年内部审计部门
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本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
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通过现
场考察,切实加大过程把控和监督力度,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
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
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
责任和义务。根据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业
绩考评体系完成情况、业务创新能力、公司薪酬分配计划和分配方式等有关测算
依据,结合高管人员 2017 年度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同时依照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述职报告和自我评价报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了绩效评价。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持续研究与关注高级管理人员选拔制度,促
使高级管理人员更好的为公司服务,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指
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
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
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3、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邹晓冬
                                                        2019 年 4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
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邹晓冬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