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1-01-19
乐心医疗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4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
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代码:036336;
期权简称:乐心 JLC1;
2、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7 人,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42,105 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320%;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共分为 3 个行权期,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0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01 月 17 日当日止;
5、本次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心医疗”或“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期/
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
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可行权的期权数量
为 442,105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320%。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09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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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8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乐心医疗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
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1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06 日,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官方
网站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 年 12 月 07 日,公
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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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
前 6 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5、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19 年 01 月 18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
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乐心 JLC1,
期权代码:036336。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时间为 2019 年 01 月 18 日,股票期权的登
记数量为 2,417,136 份,授予激励对象 44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01 月 18 日,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数量为 997,349 股,授予激励对象 42 名。
7、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
/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公司于 2020 年 01 月 06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
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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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律师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董事会已取得现阶段实施本次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10、2021 年 01 月 0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等待期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30%。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
日为 2019 年 01 月 18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将于
2021 年 01 月 18 日届满。
2、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期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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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行权条件。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3、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3,106.41 万元,剔除 2019
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期业绩条件需满足:以 2017 年股权激励成本费用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上述“净 305.42 万元后的净利润为
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 3,411.83 万元,以 2017 年
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为 91.24%,满足行
权业绩条件。
4、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
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 经 公司 第三届 董事 会
“合格”、“待改进”、“不合格”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认
权系数如下表所示: 定:本次申请行权的激励对
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改进 不合格 象中,27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
行权系数 100% 80% 50% 0% 象绩效考核为良好或者之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 =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 行 上,满足全额行权条件;13
权系数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 人原因离职,剩余股票期权
人评价结果达到待改进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 全部由公司进行注销。
比例行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
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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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行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
达到考核要求的 2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数量为 442,105 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320%。公司将于等待期届满后为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程序。
三、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具体安排
1、期权简称:乐心 JLC1
2、期权代码:036336
3、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4、本次可行权人数:27 人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3.571 元/股。若在行权前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
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6、行权期期限:2021 年 0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01 月 17 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必
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次行权期限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
7、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该次激 该次变动
该次行 该次取消期 该次变动 该次变动后
励对象 后激励对 变动原因简
变动日期 权数量 权数量(万 后期权数 行权价格
减少人 象人数 要说明
(万份) 份) 量(万份) (元/股)
数(人) (人)
2019 年 01 授予股票期
- - - 241.7136 13.61 44
月 18 日 权
2018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
2019 年 06
- - - 241.7136 13.593 44 实施后,调
月 14 日
整期权行权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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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离职人
员及个人绩
2019 年 12 19.9138
- 4 221.7998 13.593 40[注 1] 效考核为不
月 20 日 [注 1]
合格人员的
期权
2019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
2020 年 06
- - - 221.7998 13.571 40 实施后,调
月 15 日
整期权行权
价格
2020 年 01
2018 年激励
月 18 日
82.9427 - - 138.8571 13.571 40 计划第一个
-2021 年 01
行权期行权
月 15 日
2021 年 01 50.4367 注销离职人
- 13 88.4204 13.571 27[注 2]
月 11 日 [注 2] 员的期权
注:1、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有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99,138 份;
2、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在第二个行权期有 13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有激励资格,公司已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合计 504,367 份。
8、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本次可行权
获授的股票 本次可行 剩余尚未行 本次可行权数量 本次可行权数量
数量占公司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权的数量 权的数量 占其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的股票期
目前总股本
(份) (份) (份) 期权数量的比例 权数量比例
的比例
董事、副总
潘农菲 231,423 69,427 69,427 30.00% 2.87% 0.04%
经理
副总经理、
石绍海 77,140 23,142 23,142 30.00% 0.96% 0.01%
财务总监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65,098 349,536 349,529 30.00% 14.46% 0.18%
(共 25 人)
1,473,661
合计 442,105 442,098 - 18.29% 0.23%
[注 1]
注:1、自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后有 17 名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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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合计注销股票期权 703,505 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后离职人员已获授并
已行权股票期权 239,970 份;
现在职员工获授股票期权数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离职人员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离职人
员已获授并已行权股票期权数量=2,417,136-703,505-239,970=1,473,661 份;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或因期权可行权数量需具体计算
到各激励对象原因造成。
2、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梁启光
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任职;万卫东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职务,现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丁芸洁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职务,现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3、以上实际行权数量以行权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结果
为准。
9、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主行权系统进行
自主申报行权。
10、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限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1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
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12、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3、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个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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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税法规定代扣代缴。
四、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后公司任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当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
影响
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
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442,105 份全部行权,对公司基本
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
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
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五、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潘农菲先生与高级管理人员石绍海先生在行权后 6 个月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已与承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签署
了《股权激励自主行权专项服务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
《股权激励自主行权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
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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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对公
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
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