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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心医疗: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_宋萍萍2021-04-27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宋萍萍)
    本人作为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
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
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
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内控、战略等工作提出了
意见和建议。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11 次,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0 次,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
            次数    会议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11         0           11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列席股东大会 1 次,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列席会议 0 次。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
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
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
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如下:
    1、2020 年 0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公司对外担保
事项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遵守对外担保的相关法规和要求,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显失公允等情况。
    2、2020 年 05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06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07 月 0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关于<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等议案。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在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
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07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08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和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对外担保
的相关法规和要求,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关
联交易显失公允等情况。
    7、2020 年 0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等议案。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 年 09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
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行
权期/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多次到公司总部及子公司现场进行考察,
积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核实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与公司监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
人员交流沟通,查阅相关资料,进一步了解公司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
并与其他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进行讨论,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发表意
见。2020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重点关注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应收账款的变化、管理
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情况、2020 年内部审计
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本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
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通
过现场考察,切实加大过程把控和监督力度,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
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
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
期内,本人加强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持续研
究与关注高级管理人员选拔制度,促使高级管理人员更好的为公司服务,提升公
司管理水平。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
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根据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主要
财务指标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业绩考评体系完成情况、业务创新能力、公司薪
酬分配计划和分配方式等有关测算依据,结合高管人员 2020 年度分管工作范围
及主要职责情况,同时依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报告和自我评价报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绩效评价。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
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
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
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
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3、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宋萍萍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
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