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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心医疗: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7  

                                                                                乐心医疗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22-052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伟潮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05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0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5
月27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5月27日09:15至2022年05月27日15:00。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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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利路 105 号广东乐心医疗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2年05月23日(星期一)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共 6 人,代表股份 86,030,93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0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86,029,7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6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167,1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0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165,98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2.40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006%。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罗杰律师、杨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进行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乐心医疗 2022 年公告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86,029,73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1,200票;弃权0票。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86,029,73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86%;反对1,2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4%;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65,980票,反对1,200票,
弃权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7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86,029,73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1,200票;弃权0票。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86,029,73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86%;反对1,2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4%;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65,980票,反对1,200票,
弃权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7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86,029,73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1,200票;弃权0票。
                                                         乐心医疗 2022 年公告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86,029,73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86%;反对1,2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4%;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65,980票,反对1,200票,
弃权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7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86,029,73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1,200票;弃权0票。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86,029,73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86%;反对1,20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4%;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65,980票,反对1,200票,
弃权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7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5.01 关于选举潘伟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乐心医疗 2022 年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86,029,73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以未累积的股份为基数,下同)的99.998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同意5,165,98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数,下同)的99.9768%。

    本议案获得通过,潘伟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5.02 关于选举潘农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6,029,73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以未累积的股份为基数,下同)的99.998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同意5,165,98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数,下同)的99.9768%。

    本议案获得通过,潘农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5.03 关于选举梁华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6,029,73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以未累积的股份为基数,下同)的99.998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同意5,165,98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数,下同)的99.9768%。

    本议案获得通过,梁华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5.04 关于选举钟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6,029,73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以未累积的股份为基数,下同)的99.998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同意5,165,98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数,下同)的99.9768%。

    本议案获得通过,钟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
                                                           乐心医疗 2022 年公告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6.01 关于选举张昱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6,029,73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以未累积的股份为基数,下同)的99.998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同意5,165,98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数,下同)的99.9768%。

    本议案获得通过,张昱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6.02 关于选举周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6,029,73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以未累积的股份为基数,下同)的99.998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同意5,165,98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数,下同)的99.9768%。

    本议案获得通过,周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6.03 关于选举胡安杨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6,029,73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以未累积的股份为基数,下同)的99.998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同意5,165,98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数,下同)的99.9768%。

    本议案获得通过,胡安杨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乐心医疗 2022 年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了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7.01 关于选举赵小超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6,029,73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以未累积的股份为基数,下同)的99.998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同意5,165,98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数,下同)的99.9768%。

    本议案获得通过,赵小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
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7.02 关于选举吴蓉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6,029,73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以未累积的股份为基数,下同)的99.998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同意5,165,98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数,下同)的99.9768%。

    本议案获得通过,吴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
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罗杰律师、杨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乐心医疗 2022 年公告

    1、《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