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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心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20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和《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完
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
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黄林香女士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资料,
一致认为:黄林香女士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与专业知识,具备与其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
位的职责要求。黄林香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本次
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黄林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独立董事:张昱波、周康、胡安杨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张昱波                     周康                   胡安杨




                                                     2023 年 0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