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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激智科技:关于已获授但尚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获授但尚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激智科技”)本次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0.435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61,504,850股的

3.90%。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9.85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限

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61,504,850股变更为155,200,500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

对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7年1月10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17 年1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

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均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7年3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16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公告》。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

数量与公司2016年12月23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一致,向14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33.2

万股,授予价格为39.10元/股,授予日为2017年1月20日,上市日期为2017年3

月8日。

    5、2017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数量及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总数由333.2万股调整为499.8万股,预留部分授

予总数由25万股调整为37.5万股,首次授予价格由39.10元/股调整为25.93元/

股。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认为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17

年12月28日为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激励计划预留部分37.5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18.71元/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宋亚洲等7人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148,50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25.9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18年8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终止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

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过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总数由484.95万股调整为630.435万股,首次授予价格由

25.93元/股调整为19.85元/股;预留部分授予总数由37.5万股调整为48.75万股,授

予价格由18.71元/股调整为14.30元/股。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

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因此,

公司董事会审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13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0.435万股,回购价格19.8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8年8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和《关于终止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全部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情况说明

    1、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公司2016年12月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来,虽然公司业绩保持

稳定增长,但由于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了较大的波动,公司继续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因此,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

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公司董事会审

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13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0.435万股。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价格

    由于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若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情况时,公

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630.43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630.435万股,回购价格

调整为19.85元/股;预留部分回购价格调整为14.30元/股,但因尚未授予登记

完毕,无需回购。

    3、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4、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662号验资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

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1,504,850股减少至

155,200,50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6,921,583    41.44   -6,304,350   60,617,233   39.06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0,662,692    12.79        0          20,662,692    13.31

股权激励限售股          6,304,350     3.90    -6,304,350          0          0

首发前限售股           39,954,541    24.74        0          39,954,541    25.7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4,583,267    58.56        0          94,583,267    60.94

三、总股份             161,504,850   100.00   -6,304,350 155,200,500 100.00

    注:上表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承诺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内部激励

机制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未来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

法规、资本市场情况和自身实际情况,继续研究、推行切实有效的长期股权激励

方法,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