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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激智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9-04-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激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激智科技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 年 4 月 23 日,激智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公司宁波勤邦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勤邦”)采购原材料。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截至 2019 年 4 月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上年发生金额
                                                                      23 日已发生金额
  关联采购     宁波勤邦     采购原材料       市场价格       2 亿元     2,244.57 万元      3,411.07 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8 年,公司与宁波勤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3,411.07 万元。

     二、广发证券对 2019 年预计日常重要关联交易的核查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勤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098240060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创业园官河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刘勤学

      注册资本:1946.46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04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04 月 22 日至 2034 年 04 月 21 日

      经营范围:聚酯薄膜、高分子复合材料、功能膜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的研发、制造、批发、零售及提供相关生产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
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宁波勤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宁波沃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59.00       74.96%
  2               常州市勤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7.04         11.66%
  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通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0.74          8.77%
  4          象山上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9.68           4.61%
                         合计                                 1,946.46        100.0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宁波沃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公司、公司控
股股东张彦先生等合伙人共同创立的产业投资基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勤邦总资产为 55,263.88 万元,净资产为 14,317.76
万元,营业收入为 37,097.17 万元(经审计)。

      (三)宁波勤邦履约能力

      宁波勤邦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
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
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2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批准。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及公司发展需要,双
方的合作可以利用各自在技术和市场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协同优势,降低业务沟通
成本,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参照采购同类原材料的市场价格,
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司
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并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广发证券对公司 2019 年预计日常重要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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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赵瑞梅                 陈立国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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