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激智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8年度)2019-04-2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248号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智
科技”) 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激智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专项报告 第 1 页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激智科技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
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激智科技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激智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激智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专项报告 第 2 页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
        [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441 号《关
        于核准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90 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9,900,000.00 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590,000.00 元。截至 2016 年 11 月 9 日止,公司实际
        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90 万股,发行价格 14.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306,000.00 元,扣除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30,700,000.00 元,减除其他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15,018,908.2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51,587,091.79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19,900,000.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231,687,091.79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6]第 61086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明细                                    金额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190,374.79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减:2018 年度使用                                                          14,112,295.58

加:2018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的手续费                                   16,457.10

减:销户转出结余利息                                                          94,526.31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专项报告 第 1 页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农业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本次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部分项目拟由全资子公司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北激智”)实施,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江北激智进行增资。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江北激智日前已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
         波分行、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农业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本公司、广发证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
         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2018 年 9 月 19 日至 21 日,上述募集资
         金专户已被注销,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元)

浦发银行宁波分行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010155300005180        活期存款              0.00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74904562910103          活期存款              0.00

浙商银行宁波分行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20020010120100320711   活期存款              0.00

农业银行高新区支行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9160001040016069        活期存款              0.00

浦发银行宁波分行        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    94010155300005227        活期存款              0.00

浙商银行宁波分行        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    3320020410120100092415   活期存款              0.00

农业银行高新区支行      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    39160001040016119        活期存款              0.00

                                             合计                                                    0.00


                                              专项报告 第 2 页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无节余资金,产生的结余利息已转出。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
        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专项报告 第 3 页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专项报告 第 4 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净额                                                                   25,158.71                                                                    1,411.23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25,190.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资金总额

                             是否已变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更项目(含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万元)    (万元)(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部分变更)                                                                                                                   效益          效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光学增亮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否             23,214.72          23,214.72       1,411.23       23,246.78                    100.14        注1         1,266.01        否         否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否              1,943.99           1,943.99                       1,943.99                    100.00    2016 年 10 月    注2           注2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5,158.71          25,158.71       1,411.23       25,190.77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25,158.71          25,158.71       1,411.23       25,190.7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不适用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不适用
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无节余资金,产生的结余利息已转出。
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增亮膜项目随着生产线的建设进度陆续投产,本期实现净利润 1,266.01 万元,尚未达到原预计效益水平。

注 2:项目为技术研发中心,直接投入为研发设备及研发费用,故无法直接计量实现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