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3-05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2020年2月28日以短信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并于2020年3
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根伟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公司通过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进一步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公司利益、
股东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和规范实施,有利于促
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之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均为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的员
工且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备
忘录第8号》规定的禁止作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将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后,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在股东大会审议《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事项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之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