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2020-08-05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9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彦先生的通知,获悉张彦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
票办理了质押和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为控股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限售股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如是,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充质 始日 期日 用途
比例 比例 注明限
一致行动人 押
售类型)
张彦 是 2,700,000 8.65% 1.74% 是(高管 否 2020年7 2021年7 广发证券股份 偿还
锁定股) 月30日 月30日 有限公司 债务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股东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
张彦 是 3,700,000 11.85% 2.38% 2017年8月2日 2020年8月3日 中国中金财富证
券有限公司
注:原质权人名称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中
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激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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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激扬投资”)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股) 例 量(股)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张彦 31,218,171 20.11% 17,630,000 56.47% 11.36% 17,630,000 100% 5,783,628 42.56%
激扬
9,726,947 6.27% 6,600,000 67.85% 4.25% 0 0% 0 0%
投资
合计 40,945,118 26.38% 24,230,000 59.18% 15.61% 17,630,000 72.76% 5,783,628 34.60%
注:张彦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高管,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和未质押股
份限售数量均为高管锁定股,合计为23,413,628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数量比例超过50%: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本次质押股
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未来半年内 到期的质押股份 累计数量为
9,6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3.6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24%,对应融
资余额约80,170,000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6,430,000股,占
其 所 持 股 份 比 例为 40.13% ,占 公 司 总 股本 比 例 为 10.59% , 对 应 融资 余 额 约
138,590,000元。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存在用于解决上述情形。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
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个人资信情况、财务
状况良好,还款资金来源为个人日常收入(公司经营收入)、股票分红、投资收
益等,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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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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