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3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
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8 月 16 日以短信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