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1-09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2021年1月3日以短信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并于2021年1
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根伟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由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发生诸多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
诸多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沟通论证,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公司上述决定
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根据股东大会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
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修订
稿)之补充合同、战略合作协议(修订稿)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特定对象将不再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因
此,同意公司与相关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修订稿)之补充合同》、
《战略合作协议(修订稿)之补充协议》以约定相关终止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根据股东大会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