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4月22日,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宁波勤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勤邦”)、浦诺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诺菲”)发
生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预计与宁波勤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不超过2.5亿元;与浦诺菲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
5,150万元。关联董事张彦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 合同签订金 年初至今已
关联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原 上年发生金
交易 额或预计金 发生金额
人 内容 则 额(万元)
类别 额(万元) (万元)
关联 宁波 采购原材 参考市场公允
24,960.00 6,397.51 11,384.02
采购 勤邦 料 价格定价
关联 宁波 参考市场公允
租赁房屋 40.00 4.93 93.37
租赁 勤邦 价格定价
合计 25,000.00 6,402.44 11,477.39
关联 浦诺 加工费 参考市场公允 2,000.00 19.55 196.24
1
采购 菲 价格定价
关联 浦诺 参考市场公允
销售产品 2,500.00 66.17 707.49
销售 菲 价格定价
关联 浦诺 参考市场公允
出租设备 500.00 124.06 354.10
租赁 菲 价格定价
关联 浦诺 参考市场公允
出租房屋 150.00 41.30 63.29
租赁 菲 价格定价
合计 5,150.00 251.08 1,321.12
注: 2017年公司及控股股东张彦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宁波沃衍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沃衍目前持有宁波勤邦74.96%股权,宁波勤邦属
于公司的关联方;宁波沃衍间接投资了浦诺菲,浦诺菲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 关联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易类别 人 额(万元) (万元) 额占同类 与预计金额
业务比例 差异(%)
(%)
关联采 宁波 采购原材料 11,384.02 20,000 14.45 -43.08
购 勤邦
关联租 宁波 租赁房屋 93.37 0 91.26 /
赁 勤邦
关联销 宁波 销售原材料 14.22 0 5.58 /
售 勤邦
关联采 浦诺 加工费 196.24 1500 10.32 -86.92
购 菲
关联销 浦诺 销售产品 707.49 2000 0.50 -64.63
售 菲
关联租 浦诺 出租设备 354.10 300 100.00 18.03
赁 菲
2
关联租 浦诺 出租房屋 63.29 200 42.40 -68.36
赁 菲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同时公司会根据实际
说明(如适用) 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调整。上述差异均
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
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公司在预计2020年度日
的说明(如适用) 常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同时兼顾经营决策效率,鉴于日常性交易发生
具有客观性,主要以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
公司与各关联方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
合理,定价公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勤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098240060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创业园官河路9号
法定代表人:刘勤学
注册资本:1,946.4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22日
营业期限:2014年04月22日至2034年04月21日
经营范围:聚酯薄膜、高分子复合材料、功能膜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化学品)的研发、制造、批发、零售及提供相关生产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营
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和技术除外。
宁波勤邦的股权结构如下:
3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宁波沃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 1459.00 74.96% 货币出资
限合伙)
2 常州市勤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7.04 11.66% 货币出资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通腾投资合伙
3 170.74 8.77% 货币出资
企业(有限合伙)
象山上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4 89.68 4.61% 货币出资
限合伙)
合计 1946.46 100.00%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宁波沃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张彦先生等合伙人共同创立的产业投资基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勤邦总资产为58,039.94万元,净资产为19,376.68
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862.77万元,净利润5,446.96万元(经审计)。
(2)公司名称:浦诺菲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GRLEW0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沧海路189弄2号6号楼A6
法定代表人:李玉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03日
营业期限:2019年07月0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高性能膜材料、光学薄膜、高分子复合材料、功能膜材料、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胶制品、汽车配件、塑料原料及产品、玻璃制品、
环保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批发及
零售);贴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
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浦诺菲的股权结构如下:
4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1 上海膜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500.00 52.24% 货币出资
2 安徽汇智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00.00 8.96% 货币出资
合肥启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400.00 5.97%
3 货币出资
限合伙)
4 天泽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60.00 5.37% 货币出资
上海浦诺玉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300.00 4.47%
5 货币出资
(有限合伙)
共青城恒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90.00 4.33%
6 货币出资
(有限合伙)
7 宁波鑫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250.00 18.66% 货币出资
合计 5000.00 100.00%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宁波沃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张彦先生等合伙人共同创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其持有宁波鑫炫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87.5%股权。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浦诺菲总资产为10,350.38万元,净资产为3,231.09万
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57.36万元,净利润-2,271.06万元(经审计)。
2、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宁波勤邦和浦诺菲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相关支付及履约能力,不存
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
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
达成交易协议。
2、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
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
的协议。
1
注:宁波沃衍持有宁波鑫炫股权比例由 46%增加至 87.5%的部分尚未履行工商变更手续。
5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及公司发展需
要,双方的合作可以利用各自在技术和市场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协同优势,降
低业务沟通成本,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
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公
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
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并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经审阅相关材料,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
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全体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公司在
预计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同时兼顾经营决
策效率,鉴于日常性交易发生具有客观性,主要以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公司
与各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
司及子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
为合作基础,对于公司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经营能力以及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
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6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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