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关于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2021-04-24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交易情况概述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
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7,840 万元人民
币收购宁波宏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晓、张黛红、曾卫华、陈建
伟(以下合称“乙方”)合计持有的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 49%的股权。
二、 利润承诺及补偿约定
根据激智科技与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签订的《关于浙江紫光科技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承诺: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2019 年、
2020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350 万元、1,600 万元、1,850 万元。
如果承诺期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金额,则乙方承诺按以下公式计算金额,并
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当年应补偿现金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
实际净利润数)÷承诺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累计已
补偿现金数。
三、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 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F10425 号《关于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
报告》, 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20,297,487.55 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97,487.55 元。2020 年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非
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1,229,313.36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金额为 19,068,174.19 元。2020 年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已实现业绩
承诺的净利润指标。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