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5-29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三)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6 日上午 09:15-0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6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 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2.08 上市地点
2.09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的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
体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
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
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6.00 《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
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
或信函须在 2021 年 6 月 11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
寄: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 9 号,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5040(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
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如使用信函请采用特快专递,以确保及时收到。
2、登记时间
2021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00—中午 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 9 号,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梦云
(2)联系电话:0574-87908260
(3)传真:0574-87162028
(4)电子邮箱:investor@excitontech.cn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附件一: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单位(本人)
出席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
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 √
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 √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 √
原则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 √
润的归属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及投 √
向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 √
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6.00 《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
情况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
承诺事项的议案》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
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打“√”为准,对
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
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3、授权委托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
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 16:00 之前以送达、
邮寄或传真方式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566 ;投票简称:“激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有),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09:15-0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6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6 月 16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