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18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7 日以短信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全体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及配套通知要求,董事会同意对公司
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调减后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 69,800.00 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投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号 额 入额 额 入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光学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7,000.00 30,000.00 37,000.00 30,000.00
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
2 29,000.00 20,000.00 29,000.00 20,000.00
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19,800.00 19,800.00
合计 86,000.00 70,000.00 85,800.00 69,800.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本次发行事
宜,公司同步修订了《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情况,公司修订了《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发行方案情况,公司
修订了《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
回报措施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
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
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重新测算,并同步对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等内
容进行了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