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2021-08-18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
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
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
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 2021 年 8 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
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本次发行的实际完
成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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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影响,以公司截
至 2020 年末总股本 155,200,500 股为基础,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数量上限 46,560,150 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
201,760,650 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值,不代表最终发行股票数量,最终发行
股票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实际发行股
票数量为准);
4、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股利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 232,800,750 股,本次测算未
考虑本次转增对公司股本影响;除本次发行外,亦不考虑其他导致公司总股本变
动的因素;
5、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676.27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165.50 万元;假设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在此基础上按照 0%、10%、2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上述利润值和
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
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
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可能产生的收益,也未考虑募集资金到位后对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其他方面的影响;
7、亦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
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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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21 年度/2021-12-31
项目
2020-12-31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股) 155,200,500 155,200,500 201,760,650
预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时间 2021-08-31
1、2021 年增长率为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3,676.27 13,676.27 13,676.27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1,165.50 11,165.50 11,165.50
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8 0.88 0.80
的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8 0.88 0.80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2 0.72 0.65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2 0.72 0.65
2、2021 年增长率为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3,676.27 15,043.90 15,043.90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1,165.50 12,282.05 12,282.05
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8 0.97 0.88
的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8 0.97 0.88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2 0.79 0.72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2 0.79 0.72
3、2021 年增长率为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3,676.27 16,411.52 16,411.52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1,165.50 13,398.60 13,398.60
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8 1.06 0.96
的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8 1.06 0.9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2 0.86 0.78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2 0.86 0.78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
每股收益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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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到产生回报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难以释放全
部利润,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因此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将可能因本次发行而有所摊薄。
公司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测算过程中,对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
并非对公司 2021 年度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
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69,800.00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光学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7,000.00 30,000.00
2 太阳能封装胶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9,000.00 2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9,800.00 19,800.00
合计 85,800.00 69,800.00
若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
金或其他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
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
筹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解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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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所涉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所做的实
施准备和实施能力,详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二节 董事
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当年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
下降。为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公司承诺通过加大市场开拓
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内部控制、增强盈利能力等措施,以弥补即
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一)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自创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光学膜领域。未来,公司将抓住下游行业需求增
长的市场发展机遇,立足自身优势产品,保持并进一步发展公司核心业务,完善
产业链布局,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降
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存放
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户专储、专款专用,
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利用各种融资工
具和融资渠道,有效控制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全面管控经营风
险。
(三)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业务流程,加强对研发、采购、生产、销
售等各环节的控制,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采购审批制度,加大销售回款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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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度,提高公司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薪酬和激励制度,
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培养体系及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国内外优秀人
才,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切实的竞争优势,并且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
以确保管理层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制度,保障投资者利益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公司章程》、《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的规定,严格
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保障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完成后,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利润分配条
件的情况下,积极推进股东利润分配事宜。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的客观存
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
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
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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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挂钩。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
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
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
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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