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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激智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03-09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
列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3 月 3 日以短信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全体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激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
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宁波港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同意公司以 2040 万元自有或自筹资金增资宁波港智
新材料有限公司,并签署《宁波港智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宁波港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
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2250 万元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卢米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勤邦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并签署《设立公司出资协议书》。
    关联董事张彦先生通过宁波沃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宁
波卢米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宁波勤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对该事项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