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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激智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6-09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上午 09:15-0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 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
            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2.01     选举张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唐海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李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姜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5     选举黄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6     选举冷佳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3.01     选举于庆庆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陈伟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崔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提案第 1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第 2-3 项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公告。
    上述第 2-3 项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涉及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
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
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
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
或信函须在 2022 年 6 月 21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
寄: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 9 号,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5040(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
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如使用信函请采用特快专递,以确保及时收到。
    2、登记时间
    2022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00—中午 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 9 号,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
    5、特别提示
    为配合当前政府防疫工作、保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公司鼓励和建议
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除需遵守政府疫情防控需求外,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防疫管控,
做好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防疫措施,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梦云
    (2)联系电话:0574-87908260
    (3)传真:0574-87162028
    (4)电子邮箱:investor@excitontech.cn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8 日
附件一: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兹委托            代表本单位(本人)
出席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
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应选人数 6 人       选举票数(票)
             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张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唐海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
             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姜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黄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2.06    选举冷佳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        √
          会非独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应选人数 3 人     选举票数(票)
          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于庆庆女士为第四届董事        √
          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陈伟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        √
          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崔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打“√”为准,对
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
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3、授权委托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
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 16:00 之前以送达、
邮寄或传真方式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566 ;投票简称:“激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有),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 年 6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09:15-0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