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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激智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25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上午 09:15-0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晶源路 9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名,代表股份 104,381,07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235%(已剔
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现场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名,代表股份 73,005,040 股,占上市公司有

                                       1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2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名,代表股份 31,376,03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5%以外的其他股东)8 人,代表股份 31,335,95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853%。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62,087,850 股,其中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635,027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61,452,823 股。)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以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为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部分人员以腾讯会议方式出席。

    独立董事崔平女士、于庆庆女士、陈伟莉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本次股
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
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 情况 : 同意 104,378,575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所 持股 份的
99.997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33,4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应敏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2.01 选举张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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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93,430,7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9.50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1,331,0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4%。

    表决结果为通过,张彦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 选举唐海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3,419,9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9.499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1,320,2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0%。

   表决结果为通过,唐海江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
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3 选举李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3,419,8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9.49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1,320,1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5%。

   表决结果为通过,李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4 选举姜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3,420,0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9.499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1,320,3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1%。

   表决结果为通过,姜琳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5 选举黄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表决结果:同意 93,420,06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9.499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1,320,37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3%。

   表决结果为通过,黄晁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6 选举冷佳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3,419,74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9.49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1,320,04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2%。

   表决结果为通过,冷佳佳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
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3.01 选举于庆庆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4,368,2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1,323,1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2%。

    表决结果为通过,于庆庆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2 选举陈伟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4,368,3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1,323,2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5%。

    表决结果为通过,陈伟莉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4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3 选举崔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4,368,3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1,323,2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5%。

    表决结果为通过,崔平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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