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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激智科技: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2-08-30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现就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审核意
见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公司此次对激励计划进行的调整。
     二、对《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
     三、对《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暨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暨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事宜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
113 名激励对象办理 165.37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应敏               司远明              闵程凤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