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65.37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63%。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113人。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9月16日。 4、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 票。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详情公告如 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计划拟向激 励对象授予不超过3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10.30万 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94人;预留限制性股票49.70万股。 2、2020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3、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4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3月1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 4、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 6、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7、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12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7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修订稿)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8、2020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9、2020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拟向上述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5.5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90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60万 股调整为354.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0.3万股调整为304.8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49.7万股不变。 10、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首次 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鉴于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5股) 实施后,需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限制性 股票总数由354.5万股调整为531.7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457.2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74.55万股。 11、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鉴于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罗维 德在限制性股票认购款缴纳过程中,资金未到位,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1.50万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 作废。据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由531.75万股调整为530.25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57.20万股调整为455.70万股,作废1.50万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74.55万股不变,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89 人。 12、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对应的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9.81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据此,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由530.25万股调整为510.4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455.70万股调整为437.64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4.55万股调整为72.8万股,合计作废19.81万股。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 数由120名调整为113名,其中首次授予人数84名,预留授予人数29名。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 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7月21日,第二个归属期为2022年7月21日至2023年7 月20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7月7日,第一个归属期 为2022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6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董事会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 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满足归属条件。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 象 符 合 归 属 期 任 职 期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限要求。 4、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公 司 2019 年 归 属 于 上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属期业绩考核要求:以2019年公司业绩为基数,2021年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为 39,025,172.96 元 , 2021 年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94,461,409.47元,增长 率为142.05%;税后归 属母公司所有者股份 支付成本25,171,998.68 元,扣除股权激励计划 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影响,公司2021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 润 增 长 率 为 206.55%。公司2021年 业绩考核达标,满足归 属条件。 5、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的一般 (1)激励对象的一般考核要求 考核要求:公司确认首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上年度绩 次 授 予 和 预 留 授 予 的 效考核合格的情况下才能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资格。 120名激励对象中,7名 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考核结果,原则 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 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合格但有待 获 授 但 尚 未 归 属 的 限 改进、不合格五个档次。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 由公司作废;其余113 象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标准系数×激励对象当年 名 激 励 对 象 的 考 核 结 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果均为“优秀”或“良 绩效考核结 合格但有待改 好”,个人层面归属比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果 进 例为100%。 (2)高级管理人员的 标准系数 1.0 1.0 0.8 0.5 0 特殊考核要求:公司确 (2)高级管理人员的特殊考核要求 认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激励对象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若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次可归属的高级管 内该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调离原职位的情况,还需考核其 理人员在本激励计划 离任审计结果。如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结果不合 有效期内截至目前未 格,公司不再依本激励计划继续授予新的限制性股票, 发生调离原职位的情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 况。 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限制 性股票归属事宜,对于不具备激励资格的原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三)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1、《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首次授予期间,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 职、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拟向上述4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5.5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90人,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60万股调整为354.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310.3万股调整为304.8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49.7万股不 变; 2、鉴于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5股)实施后,经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 调整,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54.5万股调整为531.7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调整为457.2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74.55万股; 3、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1 名激励对象罗维德在限制性股票认购款缴纳过程中,资金未到位,因个人原因放 弃认购其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50万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据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由531.75万股调 整为530.2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57.20万股调整为455.70 万股,作废1.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74.55万股不变; 4、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的激 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19.81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据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 数由530.25万股调整为510.4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55.70 万股调整为437.64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4.55万股调整为72.8万股, 合计作废19.81万股。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20名调整为113名,其 中首次授予人数84名,预留授予人数29名。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归属与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为2022年9月16日。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65.37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63%。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113人。 4、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 票。 5、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 本次归属 本次归属股票 本次归属 获授的限 限制性股 数量占获授限 限制性股 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票中高管 数量 (万股) 的比例 锁定股数 (万股) (万股) 唐海江 董事、副总经理 15.00 4.50 30.00% 3.375 李刚 董事、副总经理 16.50 4.95 30.00% 3.7125 姜琳 董事、董秘 45.00 13.50 30.00% 10.125 吕晓阳 财务总监 7.50 2.25 30.00% 1.6875 陈建文 核心骨干 9.00 2.70 30.00% 0 (中国台湾) 简伟任 核心骨干 2.25 0.675 30.00% 0 (中国台湾)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334.65 100.395 30.00% 0 (共计78人) 合计 429.90 128.97 30.00% 18.90 注:(1)唐海江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000股,其中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1,250股,高管锁定股份数量为33,750股; (2)李刚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500股, 其中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2,375股,高管锁定股份数量为37,125股;(3)姜琳 女士为公司董事、董秘,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000股,其中可上市流 通股份数量为33,750股,高管锁定股份数量为101,250股;(4)吕晓阳女士为公司 财务总监,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500股,其中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5,625股,高管锁定股份数量为16,875股。 (2)预留授予部分 本次归属 本次归属股票 本次归属 获授的限 限制性股 数量占获授限 限制性股 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票中高管 数量 (万股) 的比例 锁定股数 (万股) (万股) 核心骨干 李巡天 12.00 6.00 50.00% 0 (中国台湾) 核心骨干 黄俊镐 4.50 2.25 50.00% 0 (韩国)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56.30 28.15 50.00% 0 (共计27人) 合计 72.80 36.40 50.00% 0 6、股权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或放弃权益的处理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后至办理股份归属登记 期间,如有激励对象离职,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公司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113名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情况。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1、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9月16日。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65.37万股,其中高管锁定股189,000 股,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一共113人。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 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日出具了《宁波激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083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2 年8月31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共计113人缴纳的1,653,700股的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7,656,201.00 元,其中1,653,700.00元作为股本,16,002,501.00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8,780,465 22.43% 189,000 58,969,465 22.36% 高管锁定股 58,780,465 22.43% 189,000 58,969,465 22.3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3,307,385 77.57% 1,464,700 204,772,085 77.64% 三、总股本 262,087,850 100.00% 1,653,700 263,741,550 100.00% 注:本次变动前的股本结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 的2022年9月1日的股本结构表数据;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 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38,239,881.78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459元。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 完成后,按新股本263,741,550股摊薄计算,2022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450 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没 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 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部分已经入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暨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083号)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