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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测电子:关于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18-119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57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
交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
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中介
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
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
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
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回复说明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
本公告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
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