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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测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5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阅读和审核了相关材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 2019 年 1 月届满,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彭骞先生、
陈凯先生、沈亚非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从业经验、业务专长以及候选人
的提名程序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阅和审查,我们认为: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2、彭骞先生、陈凯先生和沈亚非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彭骞先生、陈凯先生和沈亚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 2019 年 1 月届满,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张慧德女
士、马传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从业经验、业务专长以及候选人
的提名程序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阅和审查,我们认为: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张慧德女士和马传刚先生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
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张慧德女士和马传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彭骞先生在审批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预计
2019年度与关联方武汉克莱美特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为
全年不超过2,000万元,与关联方IT&T Co.,LTD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为全年
不超过20,000万元,与关联方苏州科韵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
度为全年不超过8,0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
经营需要,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对于公司保证产品质量,
提高经营能力以及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
                                   2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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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慧德                                    马传刚




                                                     2019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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