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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测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18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8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测电子”)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2019年2月18日下午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专
人送达方式发送给全体董事候选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5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
人数为2人),董事彭骞先生、沈亚非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
事彭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
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彭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彭骞、张慧德、陈凯               彭骞
      审计委员会          张慧德、马传刚、陈凯            张慧德
      提名委员会          张慧德、马传刚、陈凯            张慧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彭骞、张慧德、马传刚            马传刚
    专门委员会委员彭骞先生、陈凯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专门委员会委员张慧德女士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0 年 9 月
14 日,专门委员会委员马传刚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0 年 2
月 12 日。上述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
沈亚非先生、程疆先生、刘荣华先生、杨慎东先生、马骏先生、罗镇川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程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许树良先生为公司
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王海平先生为公司审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炳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8日
附件:


    彭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制冷
设备与低温技术专业。1997 年 6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广州爱斯佩克环境仪器有
限公司营业部副部长,从事市场销售;2004 年 6 月至 2005 年 11 月为创业筹备
期;2005 年 11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从事市场销售;2006 年 6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广州华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经理,从事市场销售;2006 年 4 月至今,历任精测电子监事、执行董事、
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现任精测电子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彭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808,000 股,通过武汉精至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武汉精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21,4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9,429,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21%。彭骞先生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通
信与信息系统专业。1999 年至 2008 年先后于武汉众友科技技术有限公司、武汉
长征火箭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从事研发工作;2008 年 5 月至今历任精测电子产品部经理、监事、副总经理、
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研发和生产业务。现任精测电子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51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4%。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沈亚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电
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2000 年至 2009 年先后于武汉武大英康集成媒体有限公司、
武汉长征火箭科技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宽带接入部任硬件研发
工程师,从事硬件研发工作,2009 年至今历任精测电子研发部经理、副总经理,
主要从事研发工作。现任精测电子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沈亚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73,035 股,通过武汉精至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2,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705,0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程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5 年出生,本科学历,证券
管理专业。1997 年至 2012 年先后任职于浙江证券武汉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广
州黄埔大道营业部、华泰证券广州机场路营业部、证券时报社华南总部云南记者
站。现任精测电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程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武汉精至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荣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5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6
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自动化专业。2006 年加入精测电子,历任公司研发工程
师、项目经理、产品线经理、事业部经理,负责技术与产品的规划、研发、运营。
现任精测电子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荣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武汉精至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慎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历任友达光电(苏州)有限公司研发经理、翰博高新材料
(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5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子公司苏州精濑光
电有限公司副经理、总经理,2017 年 1 月今担任公司子公司昆山精讯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苏州科韵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现任精测电子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慎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2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马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9 年出生,博士学历,南京
大学凝聚态物理专业。2007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担任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
司技术开发部经理,研发中心副总工程师,研发中心总监,高级总监,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兼
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顾问,2018 年 2 月至今兼任上海畅山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子公司上海精测
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马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罗镇川: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2 年出生,大学本科在读,
工商管理专业。2004 年至 2015 年历任深圳斯麦罗克管道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市场
总监、深圳罗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华南
区域总监兼国防科工总监、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营销总经理。目前兼任深圳鼎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1 月加入精测
电子,现任精测电子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罗镇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6,400 股,通过武汉精锐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2,4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许树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5 年出生,本科学历,证
券管理专业。1997 年至 2012 年先后任职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
动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凯比特投资有限公司、湖北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重庆中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红黄蓝服饰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亿达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主要从事财务工作。现任
精测电子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许树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武汉精至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海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财务管理专业。1994 年至 2014 年历任武汉龙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管会计,
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主要从事财务工作。现任精测电子审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王海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武汉精至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炳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8 年出生,法学本科学历,
2011 年任职于深圳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2 年加入精测电子证券部,
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刘炳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