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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测电子: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慧德)2019-04-23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7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
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体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会议                                         式参加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董事会        10             10         0       4          0              否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5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提交公
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
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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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按照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8 年 1 月 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6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 年 7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8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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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8 年 9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新增 2018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 年 10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关于为子公司向
银行新增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9、2018 年 11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调整银
行授信方案及相关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定
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
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
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
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就重大
事项进行审议,积极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参与公司
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
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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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重点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除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公司经营层组织的其他会议
外,还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
改进建议,以会议或电话、邮件的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
员进行沟通。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密切的联系,时刻关注
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随时掌握公司运
行状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者提出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

     五、在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
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
披露相关报告,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电话畅通,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8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
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
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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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工作的情况

     1、2018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18 年度,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8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
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张慧德

                                                   2019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