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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测电子: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3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
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认真履
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体监事勤
勉尽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保证了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的落
实及各事项的合法合规运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监事会 2018 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8 年,所有监事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
席了 2018 年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
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勤
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不存在
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3 月 27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度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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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4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18 年 6 月 7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2018 年 7 月 16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
     5、2018 年 8 月 25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6、2018 年 9 月 25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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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增 2018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2018 年 10 月 25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新增申请授信提供
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8、2018 年 11 月 26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18 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
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文件,并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重要财务决策与执行情况合法合规,遵循国家相关财务
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及内控流程。公司 2018 年
度财务报告真实、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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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
公允,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关联交易事项均已
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相关的授权、批准、登记和备案手续,履行了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
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除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外,不
存在其他担保事项。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等事项,也无其他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情形进
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备案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
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
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结合所处行业以及公司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自身的特点,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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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 2019 年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监
督的力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
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持续健
全、完善监事会各项工作制度,持续加强与董事会、经营层的工作沟通,依法依
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定期召开监事会工作会
议,列席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会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
工作;
     2、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
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保
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财务、审计、内控等专业知识。同时,依
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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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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