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255 号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专项报告 1-4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255号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 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顺利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会林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 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将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42 号文《关于核准武汉精测电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 19.9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8,400,000.00 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 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30,400,000.00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368,000,000.00 元汇入公 司银行账户: 缴入日期 银行账户 开户行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武汉精测电子集 中国民生银行武 2016-11-17 698631081 157,323,000.00 团股份有限公司 汉分行洪山支行 武汉精测电子集 招商银行武汉分 2016-11-17 127906155810302 210,677,000.00 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循礼门支行 合计 368,000,000.00 收到的 368,000,000.00 元募集资金金额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金额 9,443,592.83 元(除 在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承销费外的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556,407.1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2065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专项报告 第 4 页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及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 循礼门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净额 358,556,407.17 加:已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的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 97,336.79 加:利息收入 5,230,743.68 减: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150,794,234.86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2,914,834.86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47,879,400.00 减: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38,594,473.60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37,083,841.33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7.17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509,714.09 其他 911.01 减: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142,296,292.80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92,293,667.00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其他 2,625.80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 50,000,000.00 三、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余额 32,199,486.38 武汉 FPD 检测系统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投资的其中 1 个项目,其实施主体是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2017 年 6 月、2018 年 4 月、2018 年 6 月、2018 年 7 月、2018 年 10、2018 年 12 月将上述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账号:12790615581030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 13,400 万元,转至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 银行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账号:127906573511070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增 资款项,相应增加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实收资本。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专项报告 第 4 页 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1 亿元 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5,000 万元。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2,293,667.00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 2016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金额为 1,509,714.09 元。2017 年 2 月将置换资金转出。 (四)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五)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2,199,486.38 元,全部为活 期存款: 募集资金余额 款项性质 金融机构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人民币元)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 武汉精立电子技 1279065735110704 535,055.98 活期存款 礼门支行 术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 武汉精测电子集 127906155810302 31,519,041.63 活期存款 礼门支行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武汉精测电子集 698631081 145,388.77 活期存款 限公司武汉分行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第 4 页 合计 32,199,486.38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立的 698631081 账户,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余额中含已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的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 97,336.79 元, 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48,051.98 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1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1日 专项报告 第 4 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 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358,556,407.17 92,293,667.00 集资金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投入募 281,681,457.28 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总额 是否 截至期 本 项目 已变 末投入 年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 可行 更项 进度 度 是否 到预定 性是 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 (%) 实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可使用 否发 (含 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2) 现 预计 状态日 生重 部分 (3)= 的 效益 金额 期 大变 变 (2)/(1) 效 化 更) 益 承诺投资项目 不 1、武汉 FPD 检测系统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 2018.12. 不适 否 210,677,000.00 210,677,000.00 92,293,667.00 133,802,057.28 适 否 目 63.51 31 用 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47,879,407.17 147,879,407.17 0.00 147,879,407.17 100.00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58,556,407.17 358,556,407.17 92,293,667.00 281,681,464.45 52.82 对照表 第 1 页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无 合计 358,556,407.17 358,556,407.17 92,293,667.00 281,681,464.45 52.8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以募集资金 1,509,714.09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以募集资金 1,509,714.09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2092 号”《关于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关于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 年 2 月将置换资金转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入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对照表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