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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测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01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阅读和审核了相关材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止到本次会议召开日,激励对象郑昆贤、
梁芬玉、李聪志、徐铭钟、官有星、张旭已离职,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19,800 股
需进行回购注销,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
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
忘录 1-3 号》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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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慧德                               马传刚




                                               2019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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