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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测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7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磊先生召集,原定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会议通
知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为顺利推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工作,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应延期至2021年4月27日
披露,本次会议改期至2021年4月25日。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11点30分在武汉市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程疆先生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243,226,119.06 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70,425,253.51 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为依据,提取 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020 年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7,042,525.35 元后,加年
初未分配利润 427,173,806.71 元,扣除报告期内派发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股利
73,954,082.7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16,602,452.17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441,855,882.51 元。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由
于可转债转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若以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46,683,684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股利74,005,105.20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更好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
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
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
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业务能力,经公司独立董事
和审计委员会认可,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
司 2021 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 2021 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
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精濑光电有限
公司年 产 340 台套 新 型显示 智能 装备 项目 ”专户 节余 资金 (含 利息收 入)
47,009,502.77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
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
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其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