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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7-01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2-141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拟结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82,677,301.43 元(最终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
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 31,446,011 股,发行价格为 47.51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3,999,982.61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264,150.94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2,735,831.6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231 号)。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精测”)及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终止了与招商证券的原保荐协议,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将承接原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上海精测、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
构广发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精测半
                                                                     活期存款及结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   导体技术有   121930086310705   182,677,301.43
                                                                      构性存款
                     限公司

    注:有关结构性存款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25)。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使用 22,120.20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拟结项项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743,300,000.00 元人民币,截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实际投资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69,394,410.98 元,节
余 募 集 资 金 及 利 息 收 入 为 182,677,301.43 元 ( 其 中 节 余 募 集 资 金
173,905,589.02 元,银行存款利息 8,777,205.28 元,累计手续费支出 5,492.87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资    项目节余    累计利息    累计手续   募集资金
  名称     诺投资总额     金额        资金      收入净额     费支出    账户余额

上海精测
半导体技
术有限公   743,300,00   569,394,4   173,905,5   8,777,205              182,677,3
                                                            5,492.87
司研发及      0.00        10.98       89.02        .28                   01.43
产业化建
  设项目

    注:上述募集资金均按总额进行统计,包含需要置换的发行费用等。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上海精测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
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和付款进度,合理配置资源,最大限度节约了项目
资金。
    2、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合计 173,905,589.02 元。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8,777,205.28 元。

    五、本次拟结项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投资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
利息收入)182,677,301.43 元(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上海精测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上
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后续如需支付尚未达到付款状态
的相关质保金等尾款,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六、履行的必要审批条件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将本次拟结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公司将“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上海精测财务状况,充实其流动资金,
降低财务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
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投项目“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
建设项目”已经达到可预定使用状态,同时,将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上海精测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该项目实施结项是根据
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该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对“上
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
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