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9-06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36,760,611.74 元
(其中人民币 60,000,000.00 元为实缴资本,人民币 376,760,611.74 元计入资
本公积)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星源”)
进行增资,前述增资款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本次增资前,江苏
星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 亿元,实缴资本为人民币 2.4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
江苏星源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皆为人民币 3 亿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于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61 号)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8,400,000 股,发
行价格为 22.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859,008,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
民币 16,332,211.3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2,675,788.6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803572012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
列示: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
号 投入金额
1 超级涂覆工厂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
296,407.27 84,267.58 员会常经备[2018]89 号
合计 296,407.27 84,267.58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为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436,760,611.74 元 ( 其 中 人 民 币 60,000,000.00 元 为 实 缴 资 本 , 人 民 币
376,760,611.74 元计入资本公积)向江苏星源增资,前述增资款将根据募投项
目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本次增资前,江苏星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 亿元,实缴
资本为人民币 2.4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星源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皆为人
民币 3 亿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W6HEH5C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兴东路 88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继俊
成立日期:2018 年 03 月 12 日
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前后,江苏星源注册资本皆为 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离材料、纳米材料及各类功能材料的研发和销售;
计算机软件开发(以上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及禁止项目);锂离子电
池隔膜的制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江苏星源 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718.14 50,280.49
负债总额 3,866.36 24,752.08
净资产 17,851.78 25,528.41
项目 2018 年度(经审计) 2019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48.22 1,676.63
注:江苏星源负责实施“超级涂覆工厂”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尚
未产生效益。2019 年上半年,江苏星源的净利润主要来源为收到的政府补助。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超级
涂覆工厂”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江苏星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公司对募集资金后续使用的行为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后,公司及江苏星源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存放与使用该募集资金。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3,676.06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
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超级涂覆工厂”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
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3,676.06 万元
向江苏星源增资以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江苏星源增资以继续实施募投
项目建设,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
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