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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源材质: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2-10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经过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其具
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我们同意聘任沈熙文女士
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居学成、贾华章、王文广

                                       2020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