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21-04-19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 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16 日,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星源材质”)收到 Celgard, LLC(以下简称“Celgard”)向英格兰及威尔士
商事与财产法院递交的若干诉讼材料。根据上述材料,Celgard 在英国英格兰及
威尔士商事与财产法院起诉星源材质,在起诉状中,Celgard 声称本公司涉嫌侵
害其商业秘密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英格兰及威尔士商事与财产法院
2、受理地点:英国伦敦
3、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Celgard, LLC(注册地址为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夏洛特,是美国的一家
生产干法聚烯烃隔膜企业)
被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有关纠纷起因及依据
在起诉状中,Celgard 声称星源材质涉嫌侵害其商业秘密、并非法使用了其
机密信息和/或可能会供应侵权产品等。
5、主要诉讼请求
Celgard 的起诉状中声称,其将主张经济赔偿(但未提出具体金额)和申请禁
止其声称的星源材质继续使用其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Celgard 另外向法院申请发布禁令,在对本诉讼审判或发布进一步的命令之
前,本公司不得自行或通过董事、高级职员、员工、雇员或代理人或其他任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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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在英国制造、提供、向市场投放、进口、出口或出于以上任何目的储存电池隔
膜。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
事项、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本公司的影响不确定。目前,本案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尚未发生实质性影响。本公司在英国暂无收入,本次申请发布
禁令事项,对本公司无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发和制造,具备隔
膜干法、湿法、涂覆的自主研发能力以及雄厚的隔膜技术储备。长期以来,本公
司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公司的隔膜产品均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或已取
得相关知识产权许可。同时,本公司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倡导公平竞争,并始终
坚持合法合规经营。
3、本公司正在全力应诉。本公司已分别聘请了英国及中国的知名律师团队,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北京时间 2019 年 10 月 30 日,Celgard 在美国联邦加州北部地区法院奥
克兰分部,起诉星源材质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美国研究院。在起诉状中,
Celgard 声称本公司及星源美国研究院侵犯其专利权、侵害商业秘密、不正当竞
争、诱导违约以及蓄意干扰潜在经济关系。Celgard 随后向法院申请了初步禁令。
美国当地时间 2020 年 2 月 10 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北部联邦地区法院就
Celgard 起诉星源材质及星源美国研究院一案做出以下裁决:法院同意星源材质
提出的驳回起诉的动议,驳回了 Celgard 对星源材质的起诉;同时法院驳回了
Celgard 对星源材质及星源美国研究院的初步禁令的动议。2021 年 2 月 23 日,公
司发布诉讼的进展公告,美国加利福尼亚北部联邦地区法院就 Celgard 起诉星源
美国研究院一案做出以下裁决:法院以 Celgard 起诉证据不足为由,同意了星源
美国研究院提出的驳回起诉的动议,驳回了 Celgard 对星源美国研究院的起诉。
北京时间 2020 年 5 月 22 日,Celgard 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西区联邦地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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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起诉星源材质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美国研究院,在起诉状中,Celgard
声称本公司及星源美国研究院涉嫌侵害其商业秘密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5、本公司也积极采取行动,2019 年 12 月 23 日针对 Celgard 及其中国境内
相关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了诉讼,以维护本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
提交了起诉状并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收到了受理通知书,公司起诉 Celgard 及相
关方侵犯公司专利权,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等,
同时公司向深圳中院提交了证据保全申请书以及暂缓送达申请。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证据保全《民事裁定书》。
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 03
民初 4867 号之一】,裁定如下: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博力通(上海)隔膜制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博力通(上海)隔膜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被告二”)、深圳市裕盛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三”)名下
财产,以人民币 2,000 万元为限。被告一和被告二是 Celgard 在中国的关联公司,
被告三是 Celgard 的中国经销商)
五、备查文件
1、起诉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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