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
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
董事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67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1.17%;完成利润
总额 1.39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2.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1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1.0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57.21
亿元,比本年期初增长 7.36%,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29.52 亿元,比
本年期初增长 19.59%。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已使用募 已累计使用募 尚未使用的募集
项目 募集资金净额
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总额 资金总额
2019 年非公开发
84,267.58 25,334.40 83,373.47 894.11
行股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833,734,686.99 元(包
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05,915,050.28 元),
尚未使 用的 金额为 13,316,338.46 元 (包括 专户 存储 利息扣 除手 续费后 净额
224,023.57 元)。
2、2020 年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三)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5月15
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250,665,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1.974045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7.89618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6月16日实施完毕。
(四)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锂电池隔膜的产能,匹配下游客户需求,巩固行业全球领
先地位,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
改善偿债能力,减轻公司债务负担,提高抗风险能力。
为此,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0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启动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
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0]3426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
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期限为发行之日
起 6 年,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常州星源“年产 20,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
项目”和江苏星源“超级涂覆工厂项目”及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通过本次再融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
支持,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确
保公司产能布局的顺利推进,更好的满足国内外中高端隔膜市场的需求,进一步
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五)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情况和付息情况如下:
1、转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
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18 年 9 月
13 日至 2024 年 3 月 7 日,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7.99 元/股。
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实施完成 2017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即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92,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3.00 元人民币(含税)。根据星源转债转股价格调
整的相关条款,星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 27.69 元/股。星源转债尚未进入转
股期,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18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实施完成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92,003,208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99993 元(含税)。根据星源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星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69 元/股调整为 27.49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19 年 4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1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 38,400,000 股新股,并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星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
款,星源转债转股价格由当前人民币 27.49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6.64 元/股。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1 月 3 日至 2020 年 2 月 21 日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6.64 元/股)的 130%(34.63 元/
股),已触发《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全部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决定行使“星源转
债”赎回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全部“星源转债”。
本次赎回为全额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星源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星
源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 2020 年 3 月 30 日起,公司发行的“星
源转债”(债券代码:123009)在深交所摘牌。
2、可转债付息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星源转债于 2020 年 3 月 9 日按面值
支付第二年利息,计息期间为 2019 年 3 月 7 日至 2020 年 3 月 6 日,票面利率为
0.5%,每 10 张星源转债 (面值 1,000.00 元)派发利息为 5.00 元(含税)。
(六)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推出
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不超过 300 万股,约占公
司股本总额 230,406,826 股的 1.30%。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0.00 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547.4882 万股的 1.4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 326.20 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股份总数的 93.2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547.4882 万股的 1.33%;预留 23.80 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
股份总数的 6.8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547.4882 万股的
0.10%。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
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741.2250 万股的 1.4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28.50
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股份总数的 93.86%,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24,741.2250 万股的 1.33%;预留 21.50 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股
份总数的 6.14%,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741.2250
万股的 0.09%。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19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公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128 人,首次授予权益的数量调
整为 325.30 万股;同时确定以 2020 年 5 月 27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
符合条件的 1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5.30 万股限制性股票。另外,公司完成了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0
年 6 月 8 日。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11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
励对象姜鹏、王帅及栾小青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该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5,478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
本将减少 55,478 股,公司总股本由 448,595,043 股变更至 448,539,565 股。
(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情况
1、董事变化情况
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0年11月2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陈秀峰先生、王昌红先生、王永国先生、周启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选举杨勇先生、王文广先生、林志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五届董事会成立后,陈良先生、韩雪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居学成
先生、贾华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1)2020年1月16日,张升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
任后将在公司参股公司江苏星源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任职。
(2)2020年2月10日,周国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沈熙文
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2020年11月3日)。
(3)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0年11月2日完成换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
期已届满。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秀峰先生、王昌红先生、沈熙文女士
为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选举完成后,陈良先生不再担任公
司总经理职务。
二、2020 年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2020 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董事职责,在董
事会会议投票表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审慎决策,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2020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4次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全部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3、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9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
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机构 2019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关于确定审计机构
2019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银行
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薪酬的确定及
2020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关于
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监事会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
名单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聘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0、2020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对参股公司恩泰环保
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11、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设立瑞典公司及投资建设欧洲工厂一期项目的议案》。
12、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
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3、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
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14、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0 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为银行融
资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二)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了 4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聘任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薪酬的确定及 2020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监事会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未来三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
议案》。
3、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4、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确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就公司 2020 年发展
规划、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设立瑞典公司及投资建设欧洲
工厂一期项目发表了意见。
2、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化及行业发展的状况,严格按
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对公司定
期报告、内部审计、外汇套期保值、会计政策变更、提名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等
事项进行审阅,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对公司的
重大财务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了审计委员会
的监督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薪酬的确定及 2020 年薪酬方案、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进行审查。
4、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
换届推荐及提名的新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管人员的背景资料、履历进行了
认真、严格的资格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居学成、王文广、贾华章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杨勇、王文广、林志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
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
营管理层的分层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治理各方面符合《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
求。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董
事会、监事会报告,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公司均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召
开股东大会,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为
股东大会创造有利的条件,对每一项需要审议的事项均设定足够的时间给股东发
表意见,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此
外股东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股东热线电话与本公司联络,亦可通过指定电子信箱
及深圳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本公司联络及沟通。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治理结构日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并且拥有独立完整的
主营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人员、资产、业务、管理机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
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保证了公
司的独立运转、独立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
秀峰先生和陈良先生能够依法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义务。报告期内,陈秀峰先
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时,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未发生超越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的授权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及利用其控制地位
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出现,对公司治理结构、独立性等均没有产生不利的影
响,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资金以及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董事与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免均严格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不存在与《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形。公司选聘董事、董事会人数、构成及
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程序召集、召开。公司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开展
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能
够持续关注公司运营状况,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谨
慎决策,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时董事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
法律法则。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严格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水平,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
四、2021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及计划
1、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 2021 年度各项
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基于此,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公
司干法、湿法和涂覆工艺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能力,在扩大产能的
基础上,实现多规格、高品质动力类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全面覆盖;并且公司将持
续加强锂离子电池隔膜在国内市场的推广力度,继续积极开拓海外锂离子电池隔
膜市场;同时,公司积极尝试向其他功能膜领域拓展,为公司培养新的利润增长
点,以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2、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
议,制定 2021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中的
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3、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
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4、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
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
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
理中的核心作用。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