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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源材质: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勇)2021-04-28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我作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
     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的意
     见,尽可能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现将本人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0年,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股东大会召开
     任职期间董事会召开次数                     2                                              1
                                                                         次数
     现场参会          通讯表决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1                  1             0              0                           1
            2020年,本人对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会前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会议中参与
     讨论,谨慎表决,均投了同意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身的专
     业知识和能力,在董事会做出决策前,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经过讨论,取得共识,并一
     起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1     2020 年 11 月 2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     2020 年 12 月 22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为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1
       2020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董事会决议执行、董监高履职及各项重大事项等情况,积极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时间,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就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
可转债实施情况、重大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特别是有
关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为银行融资提供资产抵押等重大事项,认真谨慎地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通过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以及投资者调研档案等,促进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对待所有股东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公司组织的有关学习,进一步了解证监会、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
尤其是涉及到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的认识和
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进一步提升履职能
力。

       五、其他事项
       2020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的勤勉尽责,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可行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中小
股东的利益。
       最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0年的工作中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表
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勇
                                                       2021 年 4 月 2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