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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源材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1-04-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星源材质”)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中信证券对星源材质《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关内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具体为:深圳市星源材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星源-飞马新材
料(欧洲)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星源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星源材质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株式会社星源日本大阪
研究院、ShenzhenSenior Technology MaterialCo. Ltd. (US) Research Institute、深圳
市星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
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各项主要业务的控制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
信息系统管理、募集资金管理、运营管理等。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1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的规定,
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
机构。公司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
的原则,建立了规范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
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
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
衡机制。

    (2)组织机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
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设置部
门和岗位,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职责明确,制定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
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

    (3)内部审计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和
监督的权限和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
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重大事项,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
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及内部检查
工作,并配备了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
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为拓展企业内部审计监督渠道,内部审计部门于 2020 年大力推广了企业“监
察审计公众号”服务平台,为公司员工、供应商等提供投诉及建议的平台。为加
强公司廉洁从业文化建设,保持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内部审计部门发布了《廉
洁从业管理办法》《廉洁自律承诺书》《阳光协议》等管理办法及制度等。

    (4)人力资源

    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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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对公司董
事会负责。公司已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员工聘用、
试用、任免、调岗、解职、交接、奖惩等事项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相关人员能
够胜任;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以确保经理层和全体员工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政策基本能够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源
的需求。

    2020 年度,人力资源中心于 6 月份重新启动黄埔学院,为公司持续经营补
充技术核心骨干、中层管理干部起到关键作用。

    (5)企业文化

    “做全世界最好的功能膜”是星源材质的企业愿景;“星源膜创造新生活”
是星源材质的企业使命;“聚天下人、汇天下财、成天下事”是星源材质的企业
宗旨;“创新、包容、灵活、分享”是星源材质的企业精神。公司经营目标不只
是单纯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而是充分兼顾包括股东、管理者、员工、供应商、
客户等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实现利益相关者的价值最大化,形成“人无我有、
与众不同、一步领先、步步领先”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
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
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
机制,制定了应急预案,明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理的程序和时
限,建立了督察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主要
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业务流程化及业务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
资产安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控制等。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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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岗位设置前会对各业务活动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进行分析、梳
理,考虑到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要求,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2)业务流程化及业务授权审批控制

    建立健全了公司经营业务的流程化建设,设立流程、关键风险控制点测评,
建立以流程为中心的管理体系,追求企业组织的简单化和高效化。公司各项经营
活动需审批业务必须要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及流程,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
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2020 年,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公司新的组织架构修订了《集团、分子公司授
权手册》V2 版,优化了 OA 审批环节(删减合并 OA 审批流程),梳理了 ERP
系统审批权限,为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分担责任提供更好的平台,实现公司规
范化管理。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
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具体业务核算和费用报销制度,不断加强公司会
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与此同时,公司不断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
完善,财务核算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化,有效保证了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

    (4)资产安全控制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司资产的购置、登记、管理、处
置以及相关财务核算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及
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护固定资产安全。

    (5)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控制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执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变更、使用情况监督
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
进行统一管理,并聘请外部审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


                                    4
果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在对外报告中予以披露,保证了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公
开、透明。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建立了快速、流畅、先进的信息处理系统,包括 OA
流程审批系统、财务核算管理系统、HR 考勤系统。财务核算管理系统能准确、
及时地反映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结果,从而为内控管理提供“决策有用”信息,并
通过信息流的有效流动来保证内控活动开展方向的正确性和内控活动中资产的
安全性和完整性。

    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
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员工工作效率、合理协调资源、进一步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
特引入并完善智能工厂制造系统 MES 系统、智能仓储系统等,从而为公司内控
活动开展提供更多的辅助信息。

    2020 年公司在集团内成功运行金蝶 K3 集团版 ERP 系统实现全集团内部控
股公司数据共享,提高集团信息化管理水平,对公司内部控制信息共享扫清障碍,
便于数据真实及时可追溯。

    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会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
赋予的职责;信息处理部门与使用部门权责得到较好地划分,程序及资料的存取、
数据处理、系统开发及程序修改得到较好地控制,档案、设备、信息的安全得到
较好地控制。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
有效运行,已颁布的制度、流程基本上能够保证公司及时、真实和完整的传达内
外部信息给管理层以及与外界保持联系,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
当的进一步行动。

    5、内部监督

    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部门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
和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遵循客观性、政策性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审计与监督等职责,设立了在董事
会直接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


                                   5
作。

       6、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通过股东会及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控股子公司实行控制管
理,将财务、重大投资、人事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并制定
统一的管理制度。公司定期取得控股子公司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
告。公司各职能部门对控股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对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方面基本能做到“准确、完整、及时”。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工作评价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经营管理实际状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
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研究确定了
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公司审计委员会和
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
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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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
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5%≤错报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的10%≤错报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5%≤错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3%≤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3%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1%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的安全存
在重大隐患;内控评价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

    重要缺陷:公司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的安全存
在隐患;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7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与公司确定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定量标准一致,参见上文所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
标准。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星源材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
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
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需要。公司于 2020 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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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吴斌                   叶兴林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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