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5-29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
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与苏美达国际
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代理进口合同》,双方拟开展设备
代理采购业务,乙方为甲方在协议约定货物范围内执行代理采购。公司拟对本协
议项下控股子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本金及利息),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合同规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同意对前述交易项下甲方向乙方负担的全
部债务的 60%承担保证责任,公司对乙方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合计人民币 12,000
万元为限。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后两年。其中,对于控股子公司,其他股
东按前述交易项下甲方向乙方负担的全部债务的 40%承担保证责任。控股子公司
对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5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与乙方签订的《代理进口合同》合同编号:HSNEM 2021-001),
约定公司和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对甲方履行本协议提供不可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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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甲方全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两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 年 1 月 5 日
注册资本:6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周继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大道 128 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以上
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 41.54%的股权,根据合肥星源公司章程,公司
按其持有合肥星源 41.54%股权比例行使股东表决权,同时在每年确保合肥城建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平均年化收益率的前提下(除非另有决议约定),公司按照 60%
比例享受合肥星源其余分配利润,并拥有合肥星源董事会人员多数席位,能够通
过控制合肥星源董事会任命或批准合肥星源总经理及财务、生产、技术、人事等
关键管理人员安排,以及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合肥星源的重大事项,即公司通过
上述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合肥星源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公司对合肥星源拥
有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569,538,781.64 812,098,011.69
总负债 390,340,078.30 307,715,002.85
净资产 179,198,703.34 504,383,008.84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第一季度
营业收入 93,536,211.54 37,401,577.92
净利润 -46,974,385.73 1,184,3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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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代理进口合同
甲方: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
司
甲方委托乙方向甲方指定外商代理进口设备,甲方承诺按约向乙方履行付款
义务,承担设备进口合同履行以及与设备进口有关的所有费用;乙方接受甲方的
委托作为甲方进口代理方与外商签订设备进口合同,履行进口合同中买方进口代
理的义务。
保证人愿意对甲方履行本协议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甲
方全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两年,若因非乙方原因导致担保无效的,保证人愿意
就甲方的全部债务向乙方进行全额连带清偿。
(二)反担保协议
甲方: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
证。
承担的反担保责任范围为: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承担
担保责任的金额为不超过 1,2000 万元以及乙方承担的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代理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保证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保证人为实现担保权
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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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01,527.70 万元,
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4.39%。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代理进口合同;
2、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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