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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源材质: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6-23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083
债券代码:123094           债券简称:星源转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一)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
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48,539,56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二)本次权益分派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根据“现
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计算公式
为:
    1、现金分红:调整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999182 元)=调整前公司总
股本(448,539,565 股)×调整前每 10 股派发现金比例(1.000000 元)÷调整后
公司总股本(448,906,436 股);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后每 10 股转增股本比例(5.995096 股)=调整
前公司总股本(448,539,565 股)×调整前每 10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6
股)÷调整后公司总股本(448,906,436 股)。本次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8,906,4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9918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995096
股。
    (三)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8,906,43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9918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89926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995096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983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991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48,906,436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18,030,153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2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一)本次所转股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
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
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二)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三)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58                               陈秀峰
    2                      00*****174                                陈良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增)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1,868,063       13.78    37,090,497    98,958,560     13.78
   高管锁定股           58,609,150       13.06    35,136,748    93,745,898     13.06
   股权激励限售股        3,258,913        0.73     1,953,749     5,212,662      0.7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7,038,373       86.22   232,033,220   619,071,593     86.22
三、总股本             448,906,436      100.00   269,123,717   718,030,153    100.00
   注: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一)每股净收益调整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718,030,153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年度每股净收
益为 0.1687 元。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根据《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经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内容详见公
司 2021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星源材
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九、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咨询联系人:谢静纯
    咨询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电话:0755-21383902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