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 公司声明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编制。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 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四、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五、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六、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 册决定。 1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 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为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 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 行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0%,即 不超过 230,522,550 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 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 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 确定。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 1 750,000.00 500,000.00 隔膜(一期、二期)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850,000.00 60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 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 解决。 6、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 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7、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 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将发生变化,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 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 市条件。 9、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证监发[2013]43 号)的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股利分配政策,在《公司 章程》中制定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分红政策及分红情况具体内容详见“第五节 公司利润 3 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10、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本预 案“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预案中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 润做出保证。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 东共享。 1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13、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 响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的有关内容,注意投资 风险。 4 目 录 公司声明 ................................................................................................................................... 1 特别提示 ................................................................................................................................... 2 释 义 ....................................................................................................................................... 7 一、一般术语............................................................................................................................... 7 二、专业术语............................................................................................................................... 7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 1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0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10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15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 16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9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9 七、本次发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19 八、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19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21 一、本次募集资金概况............................................................................................................. 21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 26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讨论与分析 ....................................................... 28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务收入结构 的变化情况................................................................................................................................. 2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29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 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30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 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0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 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30 5 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3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31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 31 三、终端市场政策变化的风险 ................................................................................................. 31 四、生产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 32 五、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替代的风险 ......................................................... 32 六、原材料成本上升的风险 ..................................................................................................... 32 七、汇率变动的风险................................................................................................................. 32 八、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 33 九、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 33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审批风险 .................................................................... 33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34 一、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 ................................................................................................. 34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 37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 ............................................................................................. 38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 42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 42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有关事项 ................................................................................. 42 6 释 义 本预案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星源材质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 35 名(含)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对象发行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预案 指 A 股股票预案 LG Chem, Ltd.,隶属于韩国 LG 集团,下辖石油化学、信息电 子材料、二次电池等事业部,其中二次电池事业部主要从事高 LG 化学 指 容量聚合物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是韩国化学行业领先企业 Sumsung SDI,是专业从事电池材料、电池芯和电池组的电池 三星 SDI 指 方案全球供应商,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电动自行 车、电动摩托车等 Murata Manufacturing Co., Ltd.,成立于 1944 年 10 月,是专业 日本村田 指 从事电容器、压电产品、其他元器件等电子元器件以及提供综 合解决方案的制造商 高工锂电产业研究所,是国内锂电、动力电池领域的专业研究 高工锂电 指 机构 EV volumes 指 一家总部位于瑞典的电动汽车行业研究机构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章程、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二、专业术语 是一种充电电池,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 锂(Li)电池、锂离子 指 主要组成部分为锂离子电池隔膜、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和电解 电池 液等,通常也简称为锂电池 7 是锂离子电池关键的内层组件之一,主要作用是使电池的正、 负极分隔开来,防止两极接触而短路,同时具有能使电解质离 隔膜(Separator)、锂 子通过的功能,其性能决定了电池的界面结构、内阻等,直接 电池隔膜、锂离子电池 指 影响电池的容量、循环以及安全性能等特性,性能优异的隔膜 隔膜 对提高电池综合性能具有重要作用。其中,以聚乙烯(PE) 和聚丙烯(PP)为主的聚烯烃可分为单层、双层及多层隔膜 是一种主要透过氧或其他氧化剂进行氧化还原反应,把燃料中 燃料电池 指 的化学能转换成电能的电池,最常见的燃料是氢 一般使用二氧化锰为正极材料、金属锂或其合金金属为负极材 锂金属电池 指 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 用活性炭吸附空气中的氧或纯氧作为正极活性物质,以锌为负 锌空气电池 指 极,以氯化铵或苛性碱溶液为电解质的一种原电池 Polyethylene,简称 PE,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 PE 指 具有耐低温性能优良、化学稳定性好、吸水性小、电绝缘性能 优异等特点 Polypropylene,简称 PP,是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 PP 指 脂,具有力学性能良好、耐热性较高、化学性能好、几乎不吸 水、电绝缘性优良等特点 又称熔融拉伸法,包括单向拉伸和双向拉伸工艺,是指将聚烯 烃树脂熔融、挤出制成结晶性聚合物薄膜,经过结晶化处理、 干法 指 退火获得高结晶度的结构,随后在高温下进一步拉伸,将结晶 界面进行剥离,形成多孔结构的制备工艺 又称热致相分离法,是指将液态烃或一些高沸点小分子物质作 为成孔剂与聚烯烃树脂混合、加热熔融后形成均匀混合物,经 湿法 指 挤出、流延、双向拉伸、萃取等工艺制备出相互贯通的微孔膜 的制备工艺 是指在材料基质表面涂覆一种膜层,以改善材料表面性能的一 涂覆 指 种技术 又称挤出成型或挤塑,是指物料通过挤出机料筒和螺杆间的作 挤出 指 用,边受热塑化,边被螺杆向前推送,连续通过机头而制成各 种截面制品或半制品的一种加工方法 使高聚物中的高分子链沿外作用力方向进行取向排列,从而达 到改善高聚物结构和力学性能的一种方法。拉伸可分为单向拉 拉伸 指 伸和双向拉伸两种,前者使高分子链沿一个方向进行取向排 列,后者使高分子链沿平面进行取向排列 隔膜的产品厚度、表面密度、孔径分布、孔隙率等基础性能参 一致性 指 数在合理范围内波动的特征 多孔固体中孔道的形状和大小,通常视作圆形而以其半径来表 示孔的大小,一般将这些孔按尺寸大小分为三类:孔径≤2nm 孔径 指 为微孔,孔径在 2-50nm 范围为中孔,孔径≥50nm 为大孔,孔 径分布常与吸附剂的吸附能力和催化剂的活性有关 散粒状材料表观体积中,材料内部的孔隙占总体积的比例,是 孔隙率 指 影响多孔介质内流体传输性能的重要参数 在周期性热作用下,隔膜孔径不随温度波动的能力以及隔膜承 稳定性 指 受热作用而不发生热损坏的能力 液体慢慢渗透于固体上的现象,相容性好、吸液率高称为浸润 浸润性 指 性好 一定体积的气体,在一定压力条件下通过单位平方面积的隔膜 透气性 指 所需要的时间,是由膜的孔径大小、孔径分布、孔隙率和开孔 率等决定的,反映离子透过隔膜的能力 8 机械性能 指 隔膜的密度、硬度、拉伸、塑性、韧性、膨胀系数等物理性能 力学性能 指 隔膜的抗压、抗拉、抗弯、抗剪、抗冲击、抗张弛等物理性能 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对物质进行化学性质的分析、测试或鉴定, 并阐明物质的化学特性,所表征的特性包括元素组成(化学成 表征 指 分)、元素的化学环境(成键情况)、材料的晶体结构、材料的 表面形态等 又称充电电池或蓄电池,是指在电池放电后可通过充电的方式 二次电池 指 使活性物质激活而继续使用的电池,主要包括“镍氢”、“镍镉”、 “铅酸”、“锂离子”等电池 瓦时,一种电能量单位,表示功率 1W 的电器工作 1 小时所消 Wh 指 耗的电能,其中 1Wh=10-3kWh=10-3 度 注:本预案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9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Senior Technology Material Co., 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星源材质 股票代码:300568.SZ 法定代表人:陈秀峰 上市时间:2016 年 12 月 1 日 注册资本:768,408,503.00 元 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号码:0755-21383902 传真号码:0755-21383902 公司网址:www.senior798.com 电子信箱:zqb@senior798.com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以 上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及禁止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 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生产(凭环保许 可经营);普通货运(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医用熔喷布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10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行业背景 1、国家政策支持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的发展 当前,尽早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与行动,全球约有 130 个国家计划在 21 世纪中叶达成碳中和目标,2021 年“碳达峰”、“碳中和”被 首次写入我国国务院工作报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将会触发全球和中国的能源 系统革命,促进经济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其中最为迫切的就是降低传统能源活动 的碳排放。能源活动分为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在能源生产方面,除了提倡清洁 能源,还需通过应用储能电池用以克服风能和光能的时空分布不均衡性;针对能 源消费,积极进行新能源车替代传统燃油车是重要手段之一。 无论是储能方面,还是新能源汽车方面,均离不开锂离子电池的应用。隔膜 作为锂离子电池生产的关键材料之一,是其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业技术 水平和生产能力的发展状况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锂离子电池隔膜行 业是国家政策支持的新能源领域重点发展的关键材料行业,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将 取得快速发展。 2、终端应用领域快速发展,隔膜市场需求持续提升 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与下游锂离子电池产品终端应用领域的关联度较高。锂 离子电池终端应用的新兴领域以新能源、新材料及新能源汽车三大朝阳产业为 主,因其符合国家产业结构升级和消费升级的发展方向,近年来一直保持强劲的 增长势头。同时,由于锂离子电池产品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和难以替代的特点, 在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可穿戴式智能设备、移动电源等数码类电 子产品领域,以及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储能电站、电动自行车等动力类应用 终端领域均起到关键作用。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以及储能产业的快速发展为隔 膜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2020 年,受益于新能源汽车、电动两轮车、储 能等市场发展,全球锂电池出货量约为 295GWh,带动国内锂电隔膜出货量约为 37.2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35.7%。 (1)动力电池领域 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高速增长的带动下,全球动力锂电池市场近年来出货 11 量保持高速增长的趋势。根据能源市场调研机构 SNE Research 的调研数据显示, 2020 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为 137GWh,同比增长 17.5%;2021 年 1-6 月,全 球动力电池装机量达到 114.1GWh,同比增长 153.7%。 从各国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来看,欧盟出台了绿色经济复苏计划,对新能源 汽车的发展加大鼓励力度;2021 年 5 月,美国参议院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法 案》提案,该提案计划提供 316 亿美元电动车消费税收抵免,对满足条件的车辆 的税收抵免上限提升至 1.25 万美元/年,同时放宽汽车厂商享受税收减免的 20 万辆限额,并提供 1,000 亿美元购置补贴;日本方面,要求到 2030 年,混动、 电动及插混汽车新车零售市场占比达到 70%。我国 2020 年发布的《新能源汽车 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要求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 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 全面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 12.0 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 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 预计未来发展新能源汽车将是全球各国的首要选择。根据全球汽车产业平台 Marklines 预测,未来 5 年全球动力电池行业将持续高速增长,2025 年全球装机 量可达 850GWh、对应市场空间可达 6,000 亿元。随着全球的动力电池出货量的 持续高速增长,锂离子电池隔膜出货量在未来的增长空间巨大。 (2)储能领域 随着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新能源发电作为清洁发电技术得到快速的发展,然 而新能源的波动性与电网的安全性矛盾凸显,发展储能成为解决电力能源供需匹 配问题的关键。根据高工锂电公布的数据,2020 年全球储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 为 27GWh,同比增长 58.8%,其中我国储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为 16.2GWh,同 比增长 70.5%。2021 年 1-6 月,全球储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 18GWh,同比增 长 80%,其中我国国内储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为 11GWh,同比增长 100%。 2021 年 7 月 23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 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指出,到 2025 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 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 3,000 万千瓦以上。到 2030 年,实现新 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未来储能领域有望迎来快速扩容和发展阶段,锂离子电 12 池隔膜的市场需求也将相应增加。 (3)消费电子领域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是主要的锂离子电池品种,主要应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 平板电脑、可穿戴式智能设备、移动电源等数码类电子产品领域。近年来消费类 锂电子市场逐渐进入成熟期,整体市场保持平稳增长。同时随着手机、平板电脑、 笔记本电脑、可穿戴式智能设备、移动电源等往轻薄、可便携趋势发展,高端数 码电池及高倍率电池的需求在未来依旧强劲。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背景 1、公司深度布局全球隔膜行业,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是锂离子电池隔膜领域的领先企业,系行业内少数同时具备干法隔膜、 湿法隔膜以及涂覆隔膜生产能力的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 好的品牌形象,深度服务于全球范围内的优质客户,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 坚实基础。在国内市场,公司客户群体覆盖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中航 锂电、亿纬锂能、天津力神等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在国际市场,公司产品已经 实现了对 LG 化学、三星 SDI、日本村田等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的批量供应。 未来,随着全球汽车行业电动化进程的加速以及主要客户产能扩张的持续落 地,公司有望进一步深化与主要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扩大全球隔膜市场份额。 2、公司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研发实力 公司在了解国际先进技术信息动态和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始终专注 于自主研发设备投入和相关平台建设。公司建立了行业内领先的锂离子电池隔膜 研发平台,先后组建了“深圳市锂电池隔膜工程中心”、“深圳高分子材料特种功 能膜工程实验室”,“锂电池隔膜制备及检测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用 于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基础材料、工艺技术、生产设备、产品终端应用及高 分子特种功能膜材料的研究。同时,为与国际先进技术精准对接,吸纳国际领先 人才,公司在美国、日本、德国分别设立研究院,实现了以深圳为中心的全球研 发布局。经过多年的研发平台建设,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工程技术开发产业链, 完善了“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自主研发”的技术创新体系,突破并掌握了 13 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制造的关键工艺技术和关键设备应用技术的能力,为研发下 一代锂电池隔膜和新型功能膜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公司自主研发了隔膜原料分析表征技术、配方预处理技术、硬弹性基膜结构 成型控制技术、硬弹性基膜检测表征技术、基膜高效热处理重整技术、分步拉伸 多层复合技术、PP/PE 复合隔膜制造技术、PP/PE 挤出复合技术干法成套生产线 设计整合技术、隔膜电化学应用分析技术等一系列锂离子电池隔膜关键技术,拥 有共挤复合拉伸技术、纳米分散技术、精密涂布控制技术、纳米纺丝技术、低晶 点挤出控制技术、吹膜技术、超薄涂覆技术、PET 技术等多项技术储备。公司整 体技术水平在全球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为公司持续拓展国内外中 高端市场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扩大产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锂离子电池终端应用的新兴领域以新能源、新材料及新能源汽车三大朝阳产 业为主。在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快速、长期发展的预期下,动力电池厂商纷纷 扩张产能布局。随着下游客户产能扩大,对锂离子电池隔膜的需求量相应增加, 具备高品质供应能力和产能保障的企业将获得大量业务机会。目前公司已经与宁 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中航锂电、LG 化学、三星 SDI、日本村田等国内 外一线锂电池厂商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目前的产能已难以满足现有客户和 潜在客户不断增长的采购需求。 为把握行业发展机会,避免未来因产能不足制约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将通 过本次募投项目扩充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的产能,以更好地满足锂离子电池隔膜 的中高端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本次募投项目是公 司业务发展的重要战略布局。 2、完善公司产品布局,提高盈利能力 公司具备同时量产干法隔膜和湿法隔膜的能力,干法隔膜产能已居于全球领 先地位。近年来公司持续投入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领域,但产能及市场占有率仍 具有较大提升空间。 14 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的产能将得到大幅提 升,一方面有利于完善产品布局,增强公司全方位服务客户的能力;另一方面, 公司加大湿法涂覆隔膜的资金投入,扩充产能以形成规模效应有效降低成本,此 外涂覆隔膜比例提升将有效提高公司单位隔膜产品的盈利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盈 利能力,提高公司盈利质量。 3、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营运资金需求 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股票,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 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缓解中短期的经营性现金流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满足公司 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 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 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 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 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 15 况报告书等文件中予以披露。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 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或者补偿。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 据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定价基 准日、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新的规定进 行调整。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 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 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 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即不超过 230,522,550 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注册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17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 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 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 新老股东共享。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 1 750,000.00 500,000.00 隔膜(一期、二期)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850,000.00 60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 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 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 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18 股股票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 况报告书等文件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秀峰、陈良兄弟,陈秀 峰持有公司 124,438,25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19%;陈秀峰的胞兄陈良持 有公司 16,200,97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两人合计持有公司 18.30% 的股权。自公司上市以来,陈秀峰和陈良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假设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为上限 230,522,550 股,发行完成后,陈秀峰及陈良共同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 140,639,225 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14.08%,仍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 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股 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之情形。 八、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 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发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事宜,完成本次 19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20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概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额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 1 750,000.00 500,000.00 隔膜(一期、二期)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850,000.00 60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 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 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 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一)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总投 资额为 750,000.00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5 年。本项目主要生产高性能锂离子电池 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可形成年产 20 亿平方米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 覆隔膜的产能。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提高湿法隔膜及涂 覆隔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强综合竞争力。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完善公司产品布局,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公司是干法隔膜领域的全球龙头企业,亦是业内少数可以同时量产干法隔膜 21 和湿法隔膜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厂商。干法隔膜和湿法隔膜具备各自的优势以及应 用场景,随着消费电子、储能以及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两大类产品都将存在 较大发展空间。 目前,公司湿法隔膜、涂覆隔膜产能相对不足,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份募集资金,提高涂覆隔膜及湿法隔膜产能,有助于完善公司隔膜产品布局、优 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公司将抓住终端市场快速发 展的有利条件,积极拓展优质客户资源,提升公司在湿法及涂覆隔膜领域的市场 占有率。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在干法隔膜、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的产能 布局更加均衡,有效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涂覆加工能够提升基膜性能,附加值较高 锂电池未来发展的方向是提高安全性以及提高能量密度等性能。为提升干 法、湿法隔膜的性能,目前主流的解决办法是对干、湿法隔膜基膜进行涂覆加工。 通过涂覆加工处理,不仅可提升隔膜的热稳定性、改善其机械强度,防止隔膜收 缩而导致的正负极大面积接触,还能提高隔膜的耐刺穿能力,防止电池长期循环 工况下锂枝晶刺穿隔膜引发的短路。同时,涂覆工艺有利于增强隔膜的保液性和 浸润性,从而延长电池循环寿命。涂覆加工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和附加值,高性 能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将成为隔膜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公司目前涂覆隔膜产能相 对紧缺,为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有必要扩充涂覆隔膜的产能。 (3)满足国内外客户的市场需求,实施全球化布局战略 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一片大好形势,海外 市场新能源汽车销量不断攀升,尤其在欧洲市场,因补贴政策以及碳排放要求, 新能源汽车销量从 2014 年的 10 万辆升至 2020 年的 136.7 万辆,年均复合增长 率达 50%,2020 年同比增长 140%,2021 年上半年欧洲新能源汽车销量已经超 过 110 万辆,继续保持高增速。 海外知名新能源电池厂商对锂电池隔膜性能要求相对较高,对中高端湿法涂 覆隔膜需求较为旺盛。公司目前的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出货中海外客户主要包括 LG 化学、三星 SDI、日本村田等,当前,公司将海外市场作为重点发展目标, 并将中高端湿法涂覆隔膜产品作为发展方向,向海内外一线客户提供优质的中高 22 端湿法涂覆隔膜产品。为落实公司全球化布局战略,公司需加大湿法涂覆生产线 的投入,发展中高端产品路线,拓宽海外市场。 3、项目建设可行性 (1)广阔的市场空间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 锂离子电池主要由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和隔膜四大材料组成。其中, 锂电池隔膜为电极间提供离子迁移和电子隔离,其产品质量对锂电池的质量和性 能起着关键作用。隔膜下游需求主要可以分为消费类电池、动力类电池和储能领 域。 在全球碳中和政策背景下及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大趋势下,新能源汽车市场 进入快速增长通道,根据 EV volumes 数据,2020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的销量为 324 万辆,同比增长 43.36%。各国纷纷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相关政策。在储 能领域,由于产业内生发展和环保政策的驱使下,高效环保的锂离子电池应用于 储能电池成为主要的趋势。根据高工锂电公布的数据,2020 年全球储能锂离子 电池出货量为 27GWh,同比增长 58.8%,其中我国储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为 16.2GWh,同比增长 70.5%。2021 年 1-6 月,全球储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 18GWh,同比增长 80%,其中我国国内储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为 11GWh,同比 增长 100%,未来储能领域有望迎来快速扩容和发展阶段。消费电子领域则已逐 步进入成熟期,整体市场保持平稳增长,未来高端数码电池及高倍率电池的需求 在未来依旧强劲。 新能源汽车以及储能产业的快速发展为隔膜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亦 是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市场基础。 (2)公司在行业深耕多年,具备丰富行业经验和品牌优势 公司凭借在行业多年的产品打磨和技术研发,形成了包含原材料配方筛选和 快速配方调整、微孔制备技术、成套设备自主设计、快速满足客户产品定制需求、 全程技术服务的“产品+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优势。公司目前是行业内少数能够 同时量产干法隔膜和湿法隔膜的厂商,并且树立了“SENIOR 星源材质”在锂电池 隔膜行业的优势品牌地位。目前,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 科、中航锂电、LG 化学、三星 SDI、日本村田等国内外知名锂电池厂商。公司 23 行业领先的整体实力、优良的产品质量以及良好的品牌声誉赢得市场的认可,为 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保障。 (3)公司具有深厚的研发实力 公司在了解国际先进技术信息动态和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始终专注 于自主研发设备投入和相关平台建设。公司建立了行业内领先的锂离子电池隔膜 研发平台,先后组建了“深圳市锂电池隔膜工程中心”、“深圳高分子材料特种功 能膜工程实验室”,“锂电池隔膜制备及检测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用 于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基础材料、工艺技术、生产设备、产品终端应用及高 分子特种功能膜材料的研究。同时,为与国际先进技术精准对接,吸纳国际领先 人才,公司在美国、日本、德国分别设立研究院,实现了以深圳为中心的全球研 发布局。经过多年的研发平台建设,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工程技术开发产业链, 完善了“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自主研发”的技术创新体系,突破并掌握了 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制造的关键工艺技术和关键设备应用技术的能力,为研发下 一代锂电池隔膜和新型功能膜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公司自主研发了隔膜原料分析表征技术、配方预处理技术、硬弹性基膜结构 成型控制技术、硬弹性基膜检测表征技术、基膜高效热处理重整技术、分步拉伸 多层复合技术、PP/PE 复合隔膜制造技术、PP/PE 挤出复合技术干法成套生产线 设计整合技术、隔膜电化学应用分析技术等一系列锂离子电池隔膜关键技术,拥 有共挤复合拉伸技术、纳米分散技术、精密涂布控制技术、纳米纺丝技术、低晶 点挤出控制技术、吹膜技术、超薄涂覆技术、PET 技术等多项技术储备。公司整 体技术水平在全球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 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4)公司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营销及技术队伍,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均有多年锂离子电池隔膜工作经验,对行业具备深刻的理解。经过多年发展,公 司内部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各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自上而下形成 了良好的信息交流机制。各团队具备高效的执行能力,能迅速响应客户需求,增 强客户黏性。公司核心管理层保持开放性的管理思维,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通过 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等多种渠道不断扩充和提升核心团队,使公司人才队伍的知 24 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持续优化。公司的运营和技术核心团队均拥有多年隔膜相关领 域的研发和从业经验,对行业发展的现状、未来趋势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着全 面的任职和深刻的理解,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保驾护航。 4、项目备案及审批相关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已取得备案文件,环评事项手续正在推进办理中。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完成并完全达产后,公司湿法隔膜和涂覆隔膜产能将得到进一步 提升,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00 万元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1、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拟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00 万元用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未来经营规模持续增长的需要,优化财务结构,增加 整体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 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的资金情况、实际营运资金需求缺口以及公司未来战略发 展,整体规模适当。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实施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随着公司在市场、研发、人才等方面的发展战略逐步落地实施,对公司营运 资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深谙行业发展趋势,为抢 占先机,把握更多的市场机会,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进一 步开拓市场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不断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 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未来公司还需要持续引进高水平的优秀技术人才, 在管理、研发等方面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 25 够为公司经营发展、研究开发提供资金保障。 (2)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壮大公司资金实力,提高公司的 抗风险能力、财务安全水平和财务灵活性,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降低 公司经营风险,增加流动资金的稳定性、充足性,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到位并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有所 降低。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主体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 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与完善,形成较为规范、标准的公司治理体系和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程序。 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亦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保管、使用、投向以及监管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之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从而保证募集 资金规范合理的使用,以防出现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并结合未来市场趋势及公司业务发展所需 展开。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能够提升湿法隔膜、涂覆隔膜产能,进一步完 善及丰富隔膜的产品体系,满足不同客户的市场需求,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 场份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 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26 本次募集资金应用于扩大公司现有产品的产能,公司生产销售模式不会发生 重大变化。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 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 得到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2、对公司盈利水平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 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或将有所下降。但随着募投项目的达产 和业务的拓展,公司产品的产能及市场占有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 水平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升。 27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 构以及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高性能锂离 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均围绕公司 现有主营业务开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同时,将扩大公 司在湿法隔膜、涂覆隔膜领域的产能和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隔膜领域、涂覆 隔膜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在锂电池隔膜行业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章程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后对股东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230,522,550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 股本将会相应增加,未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将有所稀 释。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秀峰、陈良兄弟,陈秀 峰持有公司 124,438,25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19%;陈秀峰的胞兄陈良持 有公司 16,200,97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两人合计持有公司 18.30% 的股权。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上限 230,522,550 股测算,本次发行 完成后,陈秀峰和陈良将持有公司 140,639,225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4.08%,陈 秀峰、陈良兄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后高管人员变化情况 28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 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 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后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一直专注于锂电池隔膜领域,并已形成“干法+湿法+涂覆” 隔膜多轮驱动的业务结构。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持续深化在锂电池隔膜领域 的布局,进一步扩张公司产能,更好地满足中高端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从而 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有所增长,资本实力将得到 有效提升,整体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有所上升。本次 发行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并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 良好的保障。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 隔膜(一期、二期)项目的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效益需在项目实 施后的一段时期内才能完全释放,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 标将暂时受到影响。但项目建成实施后,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将得到 提升。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得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获得大幅提 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将有效提升;随着募投项目建设的陆续投入,未来公司的投 资活动现金流出将有所增加;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未来公司的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将逐渐增加。此外,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为公司的战略 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有助于增加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9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关联交易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关系,也不会因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而产生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 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亦不会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会存在为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 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 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湿法隔膜及 涂覆隔膜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 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资产负债率为 54.1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总额都有所提升, 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30 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 隔膜(一期、二期)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 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但由于该项目投资规模较 大,如果出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计 划推进等情况,则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造成不良影响,继而对公司 的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以及涂覆隔膜的产 能规模将显著扩大,有助于提升公司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目前,公司锂离子电 池湿法隔膜以及涂覆隔膜产品需求旺盛,未来公司将持续开拓全球市场,充分消 化新增产能并提升公司业绩。 如果下游市场的开拓不达预期、客户开发不能如期实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 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出现难以预计的经营风险,将给公司的产能消 化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难以实现、进而对公司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实现同步增 长,则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存在下降的风险。长期来看,本次 发行将充实公司资本实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 营业收入规模及利润水平将随之增加,公司综合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终端市场政策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各国密集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受益于政策支 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从而带动了包括锂离子电池隔膜在内的上游相关 31 产业的发展。未来如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将对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产生不 利影响,进而可能对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及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生产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快速发展,公司资产规模和收入规模均不断提高。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更高 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 未能随公司规模扩大及时完善,这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规模迅速扩张 导致的管理风险。 五、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替代的风险 目前,能够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的电池种类很多。经过多年的发展,锂离子 电池已经在体积比能量、质量比能量、质量比功率、循环寿命和充放电效率等方 面优于传统二次电池,锂离子电池隔膜作为锂离子电池的关键材料,与锂离子电 池一同成为各国政府优先支持和重点发展的新能源产业。从锂离子电池商业化的 发展来看,其研发、产业化、性价比、节能环保效果的验证及市场推广均经历了 较为漫长的过程。虽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锂离子电池尚难以被其它类型的电池所 取代,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仍面临着被如燃料电池、锂金属电池、锌 空气电池等其他产品替代的可能。 六、原材料成本上升的风险 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 PP、PE 主要从海外进口,价格 受到汇率变动以及大宗商品价格变动的影响。尽管公司通过多年经营已与较多供 应商达成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且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总成 本比例较小,但若未来 PP、PE 价格不断上升,仍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 毛利率水平,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汇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锂离子电池隔膜所用的原材料以及主要设备主要是从国外进口,同 时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境外销售收入规模迅速增加。公司境外销售、 32 采购结算货币以美元、欧元为主,人民币兑美元、人民币兑欧元的汇率波动将可 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公司仍将持续拓展海外业务,境外销售 和采购金额将保持提升,公司将面临因人民币兑美元、人民币兑欧元汇率波动所 带来的价格优势削弱或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八、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主要销往韩国等国家,国际上涉及锂离子电池隔膜的进口政策 较为宽松,重大贸易摩擦情况较少发生。但近年来,随着各国经济发展增速的不 同变化,国际市场进出口贸易争端频现,各国政府也针对进出口贸易的不同类别 实施相关贸易保护政策。不排除未来相关国家对锂离子电池隔膜的进口贸易政策 和产品认证要求等方面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部分原材料及生产设备从海外进口,若国际贸易环境产生变化, 而公司不能及时进行调整,则可能给公司供应链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九、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股票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 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股票市场投资行为、投资者 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 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审批风险 公司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过深圳交易所审 核、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本次发行方案能否通过审核及通过审核的时间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3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 (2021 年 5 月)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满足正 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向投资者分配股利。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具备现金 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 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三)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 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安排,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 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三 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 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4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公司在经营 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 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盈 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形式和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 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 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并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 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提出、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事项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同意方可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2、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 35 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监事会同时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 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 即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 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 润分配政策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提供便利。 5、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 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 大会表决。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条件和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 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同意以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 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应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八)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和执行情况。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或分红水平较低的,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 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 36 独立意见。 (九)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2,002,60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 民币 38,400,52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根据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派比例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 192,003,208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9999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实施完毕。 2、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47,412,2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 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完成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根据“现金分红总额、转增 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0,665,2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74045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896180 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实施完毕。 3、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 37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 股本 448,539,5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 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根据“现金分红总额、转 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 下: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99182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995096 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实施完毕。 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 13,273.6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16.06 13,615.38 22,215.13 现金分红(含税) 4,485.40 4,948.24 3,840.05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37.02% 36.34% 17.2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 13,273.69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15,982.1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83.05%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83.05%,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 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及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 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投入公司生产经营,根据公司经营规划,进 行产能建设、扩大业务规模、补充流动资金,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最终实现股东 利益最大化。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 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 司制订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 38 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 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 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 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 金方式分配股利。 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0%,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该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 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最近 3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 并按照《公司章程》、本规划规定的决策程序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39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盈 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形式和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 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二)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1、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合理提 出分红建议和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 事充分讨论,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并结合《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事项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且经 1/2 以上 独立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监事会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 半数表决通过。 40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 策事项时,应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利润分配的监督机制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 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 策程序进行监督。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即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 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 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在 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当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 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4、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1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 划的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 12 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 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资,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有关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测算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末实施完毕,该时 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 230,522,550 股,且不考虑 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最终发行股数和实际到账的募 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以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768,408,503 股为测算基础,仅考虑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后续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116.06 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 8,847.71 万元。公司 2021 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0 年相比分三种情况进行预 测:①较上年持平;②较上年增长 10%;③较上年增长 20%。该假设分析并不 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2 (6)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而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2020 年度/2020 2021 年度/2021 年末 项目 年末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股) 448,595,043 768,408,503 998,931,053 ①公司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较 2020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2,116.06 12,116.06 12,116.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8,847.71 8,847.71 8,847.71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0 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0 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20 0.15 0.14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0.20 0.15 0.14 股) ②公司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较 2020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2,116.06 13,327.67 13,327.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8,847.71 9,732.48 9,732.48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2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2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20 0.16 0.16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0.20 0.16 0.16 股) ③公司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较 2020 年增长 20% 43 2020 年度/2020 2021 年度/2021 年末 项目 年末 发行前 发行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2,116.06 14,539.27 14,539.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8,847.71 10,617.25 10,617.25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4 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4 0.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20 0.18 0.17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0.20 0.18 0.17 股)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在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规模以及净资产规模将会相应 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被摊 薄的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预计将有所增加,而募 集资金的使用和效益产生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公司的经营效率未能在短期内得 到提升,在股本增加的情况下,短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44 公司是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研发、生产及销售的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 源汽车领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锂离子电池隔膜有关国家标准的牵头单位 和起草编委会副组长单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一期、二期)项目” 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联系紧密,若成功 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技术领先性,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锂离子电池隔膜领 域的市场占有率与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拓展盈利增长点。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方面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营销及技术人员队伍,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 骨干均多年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工作,对该行业有着深刻的认识。公司核心 管理层保持开放性的管理思维,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等 多种渠道不断扩充和提升核心团队,使公司人才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持续 优化。同时,为保持管理团队稳定、充实管理团队实力,公司通过对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业务骨干实施全面的绩效考核管理方案,激励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努力提 升经营业绩,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基础。为进一步拓宽核心管理团队人员视 野、提升管理能力,公司与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广东工业大学材料 与能源学院及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聘请高校锂离子电池 领域的专家组成顾问团队,为管理层保持持续技术创新能力和满足后备人才需求 提供有力保障。 (2)技术方面 公司致力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究和开发,取得了多项发明专利和实 用新型专利,同时自主研发了一系列锂离子电池隔膜关键技术和拥有多项技术储 备,多个锂离子电池隔膜研究项目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863 计划”、“深圳市 重点工程项目”等。公司多项研发成果得到了市场、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 认可,整体技术水平在国内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强大的技术 研发能力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及品质保障。 45 (3)市场方面 公司在多年的市场竞争中,凭借不断提升的研发实力,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行 业经验,形成了包含原材料配方筛选和快速配方调整、微孔制备技术、成套设备 自主设计、快速满足客户产品定制需求、全程技术服务的“产品+服务”的整体解 决方案优势。多年来,公司持续致力于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功能膜的基础技术研究、 产品开发及装置设备设计等。随着公司干法单向拉伸工艺和湿法工艺技术攻关取 得突破,公司隔膜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断提升,实现了隔膜的规模化 生产和国内外批量供货,树立了“SENIOR 星源材质”在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的优 势品牌地位。目前,公司已陆续为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中航锂电、 LG 化学、三星 SDI、日本村田等国内外领先的锂离子电池厂商提供了具有综合 领先优势的隔膜产品。公司较强的整体实力和良好的品牌声誉、优良的产品质量 和运行的稳定性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为本次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提供了保 障。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 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 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1、提升公司经营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加大研发力度、加强人才培养与引 进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开展,公司的资产和业 务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大。公司将继续加强预算管理与成本管理,全面提升公司 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从而提升经营业绩。此外,公司将不断加大人 才引进和研发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与培养 更多优秀人才。 46 2、保障并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及市场份 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扩大公司整体规模、 优化产品结构并扩大市场份额,从而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进 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 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通过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升生产能力,提升行业影响力和竞 争优势,对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目前,公司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均与优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通过提升湿法隔膜、涂覆 隔膜的产能,不断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以推动公司的效益提升。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公司 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 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 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持续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 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 持续稳定的回报。同时,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活动需求,综合考 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对现有的利润分配制度及现金分红政策及时进行完善,公司 47 董事会制定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 股东回报规划》不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之日,若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5)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48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之日,若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 承诺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