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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源材质: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2-20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8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
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星源”)因经
营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授信
50,000 万元整。公司为上述授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收到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签订的《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2021 年保字
第 110908971 号)。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常州星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4 月 5 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英强
    住所:常州市兴东路 888 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离材料及各类功能材料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件
开发(以上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及禁止项目);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
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常州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208,727.83                      216,167.63

负债总额(万元)                         100,552.59                      116,701.01

净资产(万元)                           108,175.24                       99,466.62

资产负债率                                  48.17%                          55.99%

       项目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52,061.62                       39,409.62

利润总额(万元)                          11,063.53                       10,036.55

净利润(万元)                             8,708.62                        7,787.52

    常州星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二)债务人: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三)保证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担保最高额:最高限额人民币伍亿元整
    (五)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
    1、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
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2、债权人因履行主合同项下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
务而为债务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3、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
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
    4、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六)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七)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
之日起另加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75,227.70 万元,占
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9.35%。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2021 年保字第 110908971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