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2021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2021-12-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21 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星源材质”)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等有关规定,结合星源材质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职责,对
星源材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1 年 12 月 8 日,中信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星源材质董事、监事、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工
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12 月 8 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发送学习资料自学与现场授课相结合
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培训。
本次培训重点结合相关案例,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
理等方面进行了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
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日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
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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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星源材质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培训工作。本次培训人员
为叶兴林(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
员包括星源材质的董事、监事、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星源材质董事、监事、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
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
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
星源材质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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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
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1 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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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斌 叶兴林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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