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2-21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相关文件。公司针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
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部激励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
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列核
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
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累计买入股数 累计卖出股数
姓名 职务 交易区间
(股) (股)
2021 年 12 月 8 日-
陈秀峰 董事长、总经理 0 11,984,040
2022 年 01 月 14 日
2021 年 07 月 28 日-
徐晶颖 中层管理人员 183,700 204,275
2021 年 12 月 29 日
经核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秀峰先生的股份变动系实施减持计划所致,
其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减持公告。陈秀峰先生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发生于知晓激励计划之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徐晶颖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于知晓激
励计划之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除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共有 95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形。经公司核查,前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公司公开
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
资行为。上述激励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
素等相关信息,亦不存在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
情人获知公司任何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
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